各学院团委、国防生直属团委:
《宁夏大学研究生支教团综合量化办法(试行)》已经2017年9月18日学校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附件:宁夏大学研究生支教团综合量化办法(试行)
共青团宁夏大学委员会
2017年9月18日
附件:
宁夏大学研究生支教团综合量化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研究生支教团组建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推免工作文件精神和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有关要求,按照“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择优招募”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凡符合我校研究生支教团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经初审合格后参照此办法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量化评测,具体办法如下:
一、依据综合量化成绩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申请学生总成绩由综合量化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 综合量化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二、综合量化项目分别为学生干部工作经历、科技创新实践及学术科研成果、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经历、获奖情况四项,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申请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
三、每个项目依据申请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按照以下细则进行量化打分,申请学生每项得分不得超过该项所分配的最大分值:
(一)学生干部经历(满分15分)
1.担任校级学生组织副主席及以上者加15分;
2.担任校级学生组织副部长及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会副主席级别以上者加10分;
3.担任校级学生组织干事、院级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者、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加8分;
4.其他学生干部加5分;
5.学生干部经历按担任最高职务加分,不累计加分。
(二)科技创新实践及学术科研成果(满分15分)
1.个人参加科技创新实践或比赛并获三等奖以上(一至八名)表彰奖励,区级及以上加8分,校级加5分,院级加3分,团体项目获奖者减半加分,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级别的比赛所获奖项按最高级别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2.在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或相关文章且是第一作者,核心刊物每篇加10分,普通刊物每篇加5分。
(三)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经历(满分30分)
1.参加校级及以上大型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并取得相关证明者每次加8分;
2.参加院级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且取得相关证明者每次加5分。
(四)获奖情况(满分40分)
1.申请学生除科技创新实践或比赛获奖以外的其他获奖均可按本项标准加分;
2.个人荣获三等奖以上(一至八名)表彰奖励区级及以上每项加8分,校级每项加5分,院级每项加3分,团体项目获奖者减半加分;
3.申请学生同一学年所获得的国家奖学金与校内综合奖学金、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级别的比赛所获奖项按最高级别加分,不得重复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