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附属中学团委: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印发< 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6〕18号)精神,深入实施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推进我校共青团“组织建设提升年”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共青团在学校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共宁夏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夏大学共青团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现就推进我校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建设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各学院团委要依托班级团支部和班委会一体化运行工作,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一基本要求,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提升组织运行活力。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强基固本,上下联动,增强团支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切实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
二、工作内容
理顺团支部与班委会关系,突出以班级团支部为核心的班集体建设,充分发挥团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班长须兼任团支部副书记,负责班级日常事务管理,同时协助做好团支部工作,团支部会同班委会研究决定涉及本支部团员青年学习、生活,支部建设等需要自主决定的重要事项。合理设置支部委员会,团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按相关要求进行换届选举。
三、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管理。各学院团委依照“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始终把握思想政治引领这一核心任务,坚持服务团员青年成长成才,注重运用新媒体手段加强对班级团支部的管理、引导、联系和服务,能够有效地影响团员青年。
2.抓好基础团务。各学院团委指导班级团支部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规定,规范做好团员发展、团费收缴、团情统计、推优入党等基础团务工作。加强团员教育管理,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工作。
3.强化组织生活。各学院团委指导班级团支部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中青发〔2017〕5号)规定,规范开展组织生活,明确团员大会、支委会、团小组会的议事范围和决议权限,严格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和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定期组织团员上好团课,创新团日活动的形式载体,提高团支部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4.附属中学团委相关工作参照《宁夏学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关于中学中职共青团改革措施实施。
请各学院团委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团支部委员会设置工作,认真填写《宁夏大学班级团支部委员信息统计表》,于4月11日前将纸质版上报至校团委104室,电子版发送至nxdxtwyouth@163.com。联系人:高媛,联系方式:2061006。
附件:宁夏大学班级团支部委员信息统计表
共青团宁夏大学委员会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