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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补录2017级本科生第二课堂课程学分的通知

时间:2018-07-1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团委:

按照《宁夏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为确保我校2017级本科生完成在校期间修满3学分第二课堂课程的要求,现就补录2017级本科生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第二课堂课程学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录对象

我校2017级本科生,民族预科教育学院、新华学院除外。

二、补录内容

1.本学期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通过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实时记录的第二课堂课程学分;

2.获得校外各级各类奖励且符合《宁夏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课程评分细则》的第二课堂课程学分;

3.符合学干培养类课程评分细则且按要求完成本学期工作任务的学生干部。  

三、工作方法

由各学院团委统计需补录第二课堂课程学分的学生信息及加分项目。学院后台管理员登录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在“二课管理”栏目中,通过“成长记录管理”对学生第二课堂课程学分及所获奖项进行补录。可通过“成长记录补录”功能进行单个补录,也可通过“批量补录”功能进行批量补录,批量补录需下载模板,按要求填写后进行导入。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委需按照《宁夏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开展补录工作,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学生未及时取得相应学分,由学生所在学院团委承担责任。  

2.第二课堂课程学分补录需严格按照《宁夏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课程评分细则》进行补录。

3.学生个人提出第二课堂课程学分补录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实后方可进行补录。

4.校团委将对学分补录进行抽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课程所得学分,并进行批评教育。

5. 2018级本科生入学后,及时将新生信息导入“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并激活,确保新生入学后正常使用。

6.2018级本科生“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培训纳入新生入学教育,确保各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工作顺利开展。

7.进一步完善学院“二课”管理团队,如有学院管理员更换负责人,请及时向校团委第二课堂认证管理中心报备。

 

 

 

联系人:姜应龙   联系电话    2061007    

                             联系电话  18004025847

 

 

 

         共青团宁夏大学委员会

                    2018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