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国防生直属团委、附属中学团委:
根据团中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共青团宁夏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 关于进一步推进从严治团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团委〔2019〕27号)以及《关于印发< 共青团宁夏大学委员会支部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团委〔2019〕33号)相关要求,特制定我校2019年团员教育评议的工作方案,具体通知如下:
一、教育评议目的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团员队伍思想建设、严格团的纪律、规范团员管理的重要措施。团员教育评议采用学习教育、自我总结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团员的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并通过评优和处理等方式,达到激励团员、整顿队伍、纯洁组织的目的。
二、教育评议对象
全体在校青年团员,保留团籍的学生党员可以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自愿参加者不限。
三、开展方式
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应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团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可先由各团小组会议开展评议并提出初步评议意见后,提交团支部团员大会研究确定。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
四、评议等级
团员评议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
优秀团员的主要条件为: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自觉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学习成绩优秀,善于创新创造,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影响力。
合格团员的主要条件为: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能够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较好的完成学业;热心帮助青年进步,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基本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在评议年度内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团内职务处分,但尚没有不合格团员的各种表现的。
不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理想信念动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团的组织意识淡漠,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
五、主要内容和流程
1、主题教育: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组织团员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引导团员切实增强不忘初心跟党走的自觉性、坚定性,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也可结合主题团日活动进行,主题团日活动通知另行下发。
2、个人总结:每名团员围绕自己在2019年度的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等情况填写团员教育评议登记表(附件1)并上交至各班级团支部书记处,由团支部书记进行汇总。
3、团支部进行民主评议:重点围绕学习情况、主题教育活动发言情况和日常表现情况,按照个人自评、团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团员进行评议。支部委员会根据评议情况,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学院团委审核。
4、做好结果运用。评议结果要作为2020年度团籍注册、2019年度优秀团员、团干部评选和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重要依据。对于评议等次不合格的团员, 团支部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三至六个月后,对能够接受团组织批评教育,反省自身错误,有明显改进的团员,再次进行团员评议;对不接受教育帮助或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员,应当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六、组织领导
1、全团抓支部。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组织生活会和年度教育评议工作,结合基层团组织实际,团干部要深入基层一线,加强工作指导, 全面了解进展,帮助解决困难,开展督导检查。
2、落实靠支部。把召开组织生活会作为落实从严治团、检验从严治团成效的实践载体。团支部要切实履职尽责,并在团员教育评议登记表上填写评议意见报学院团委审核并存档。要真正用好评议手段,对学习敷衍了事,评议等次不合格,不接受批评教育或经批评教育仍不改进的团员,作出劝退或除名处理。
3、创新在支部。通过教育评议,广泛听取基层团员意见,创新支部理论学习、主题团日、实践活动等工作的方式方法,有效激发团支部活力。
各学院于2019年12月27日前完成学院所辖团支部教育评议,各学院开展教育评议情况总结电子版报送至校团委,邮箱:NXDXTWZZB @163.com。
附件:1. 团员教育评议登记表
共青团宁夏大学委员会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