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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度学生社团年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1-0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学院团委学生社团

为规范宁夏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进一步深化学生社团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促进校园文明建设,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要求和宁夏大学学生社团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就我校2020年度学生社团年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宁夏大学正式注册成立的学生社团

二、注销、合并的学生社团

(一)有以下情形的学生社团,应当予以注销

1.违背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各级教育部门、共青团组织、学联组织和学校相关规定;

2.已完成学生社团章程规定的使命宗旨;

3.经社团会员大会协商表决同意解散

4.其他原因。

(二)有以下情形的学生社团,应当予以合并

1. 社团宗旨、特色与活动高度相似;

2. 社团合并后更利于发挥作用;

3. 社团成员人数少于20人;

4. 经社团会员大会协商表决同意合并;

5. 其他原因。

(三)注销、合并申请程序

应当予以注销或合并的学生社团须填写《宁夏大学学生社团注销申请表》(附件1)或《宁夏大学学生社团合并申请表》(附件2)经学生社团负责人、社团指导教师签字,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审批由校团委社团管理部审批备案后,予以注销或合并。

三、年审工作

所有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需填写《宁夏大学学生社团年审报告书》(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校团委将根据学生社团管理相关规定和《宁夏大学2020年度学生社团年审评分细则》(附件4)及各学生社团存档的《宁夏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等材料对各学生社团进行年审。

四、限期整改的学生社团

校团委根据学生社团管理相关规定,综合学生社团年审结果,对年审不合格的学生社团予以限期整改处理。整改工作须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经复审合格后,方可正常开展活动,整改期间,学生社团不得开展除整改以外的其他活动。

五、材料报送

各学生社团于11月5日前将以上相关材料按要求报送文萃校区校团委109室逾期未报送材料的学生社团将根据学生社团管理相关规定予以注销、合并或限期整改处理。联系人:刘晗,联系电话:2061007。

 

 

附件:1.宁夏大学学生社团注销申请表

    2.宁夏大学学生社团合并申请表

    3.宁夏大学学生社团年审报告书

    4.宁夏大学2020年度学生社团年审评分细则

 

共青团宁夏大学委员会

2020年11月2日  

 

附件下载:
附件:附件1:宁夏大学学生社团注销申请表.docx 附件下载:
附件:附件2:宁夏大学学生社团合并申请表.docx 附件下载:
附件:附件3:宁夏大学学生社团年审报告书.docx 附件下载:
附件:附件4:宁夏大学2020年度学生社团审查评分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