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附属中学团委:
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决策部署,推动我校广大团干部、团员青年集中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宣传教育再掀高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12月1日—12月6日
二、参与对象
各学院团委、全校各团支部、共青团员
三、重点学习宣传内容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
(五)“七五”普法工作成就。
四、工作要求
1.活动开展。各级团组织围绕以上学习宣传内容开展一次主题团日活动,确保全校团员青年能够正确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尤其是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2.活动安排。各级团组织积极动员团员青年,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宣传讲解等形式灵活的学习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氖围,要贴近实际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学习宣传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 活动总结。各学院团委指导所属团支部做好《团支部工作手册》的记录,对团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做好线上记录,录入情况将作为今后团支部考核的必备条件。
4. 材料要求。各学院团委12月6日前整理好总结材料,包括500-800字活动开展概述(包含时间、地点、参与人数、活动情况与收获、媒体宣传等情况)、3-4张精选图片(原图)或短视频,文字总结材料和图片电子版以学院团委名称命名后,压缩后发送至校团委邮箱NXDXTWZZB@163.com,文字总结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105室。
联系人:高媛,电话:2061662(6662)
共青团宁夏大学委员会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