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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 集体(人选)的通知

时间:2021-03-0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团委、附属中学团委:

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简称两红”“两优)是共青团中央授予基层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的最高荣誉。近期,自治区团委下发《关于推荐全国两红”“两优集体(人选)的通知》,现就我校2021年全国两红”“两优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条件

(一)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从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等基层单位中的团(工)委、团(总)支部和县级团委中评选。

参评资格:成立满3年(截至2021430日),近5年(201611日以后,不含2021年)获得过省级或地市级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荣誉;参评当年不再推报其下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参评全国两红”“两优

参评条件:

——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和团员政治教育,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领凝聚青年有特色、成效好。

——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讲政治、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勇于创新。规范化建设成效好、底数清,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和流动团员联系服务到位,青年之家作用优。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成效好。落实全团大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组织动员青年力度大、能示范。

——联系服务好。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需求开展服务,围绕成长发展、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形成稳定的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和认同度高、获得感强。

——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二)全国优秀共青团员。从未满28周岁(1993430日以后出生)的团员(含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不含专职团干部)中评选。

参评资格:团龄3年以上(截至2021430日);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年度教育评议结果累计3年以上为优秀等次;近5年(201611日以后,不含2021年)获得过省级或地市级优秀共青团员荣誉;志愿服务时长年度不少于20小时;年满18周岁(截至2021430日)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中学生团员团龄不少于1年、评议优秀等次不少于1次。

参评条件:

——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从地市级团委机关非班子成员,县级团委机关干部,基层团组织中的专职、挂职、兼职团干部,常态化从事共青团工作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青年志愿者、大学生村官、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青年之家管理员,县级及以下基层专职少先队工作者中评选。县处级团干部不得超过申报总数的15%

参评资格: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3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2年(均截至2021430日);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020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或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近5年(201611日以后,不含2021年)获得过省级或地市级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

参评条件:

——政治上强。对党忠诚,注重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四)因省、市、县级荣誉评选表彰管理机构未批准共青团开展两红”“两优评选表彰项目的,或本级与全国两红”“两优评选表彰频次不一致的,可将支撑荣誉扩大至相应级别的同类型荣誉,不要求完全对应。功能性团组织、临时团组织(比如疫情防控临时团组织等)、先进个人典型等在重大任务或重大斗争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个别破格推荐参评。破格申报数量不超过申报总数的10%

(五)对2020年在关系党和国家重大发展项目、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抗击自然灾害等事件中英勇牺牲的团员、团干部,各省级团委可申请追授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单位团组织及个人不得推荐参评:

1)近2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

2)近2年内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

3)近2年内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近2年内单位或个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5)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部、不开展推优入党工作,落实基层组织改革、学校共青团改革、指导学生会改革等全团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不得力的;

6)团组织被随意撤销、合并或归属到其他部门的。

二、 相关说明

(一)关于时间。年龄、团龄、团干部工作时间等均截至2021430日;近5年所获荣誉、教育评议等次、考核结果等应为20161月以后,不含2021年。

(二)原则上近5年已获得全国两红”“两优表彰的同一组织和个人,不再推报参评。

1)关于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考虑到中学团员数量减少、流动性大,一般不推荐中学学生团支部参评,可推荐校级团组织参评。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组织,在2020年度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中评定等次应为五星级

2)关于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如推报人选入团年龄不符合团章规定,不具备参评资格。对于破格参评的中学生团员必须优中选优,事迹过硬。

3)关于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关于各级各类学校中的学生团干部,符合条件的可推报参评全国优秀共青团员,不推报参评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

(三)逐级严格对照参评范围条件和不予参评的情形审核把关,如推荐对象在审核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直接取消推报资格。

三、 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团委坚持严实标准,推报本学院符合条件集体(人选)。严格把握时间进度要求,将推荐集体(人选)的全部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NXDXTWZZB@163.com

联系人:高媛,联系电话:2061662

 

附件:1. 填表说明

2. 申报材料清单

3. 申报表、汇总表

 

                                                   共青团宁夏大学委员会

                              20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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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申报材料清单.docx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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