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共青团改革和全面从严治团要求,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加强对共青团员政治引领的重要政治职责,现就近期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通知如下。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近期,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印发《宁夏学校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宁团联发〔2020〕25号)。校党委组织部、团委发布《关于转发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印发< 宁夏学校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团委〔2020〕4号)。
请各学院团委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学习《宁夏学校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细则》,把“推优”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结合学院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在学院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分析“推优”工作,夯实“推优”工作基础,认真按照实施细则中推荐对象和推荐条件,严格按照“推优”工作程序,确保“推优”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做好近期共青团推优入党相关工作。
附件:宁夏学校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共青团宁夏大学委员会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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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印发《宁夏学校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