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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宁夏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06-2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和帮助我校青年大学生上好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在观察实践中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根据团中央、团区委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宁夏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时代

二、总体思路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按照“目标精准化、工作系统化、实施项目化、传播立体化”和“按需设项、据项组团、双向受益”的工作原则,组织和引领我校学生参与“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和“扬帆计划”暑期实习活动,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汇聚磅礴青春力量。

三、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在宁夏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史金龙

成员:高永兴  罗进德  冯秀芳          肖功国

四、活动时间

2021年7月初—8月底

五、活动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

六、活动内容

(一)开展大学生志愿者“小我融入大我 青春献给祖国”暨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1.党史学习实践团

主要依托各地红色资源,组织青年大学生开展重走红色足迹、追溯红色记忆、访谈红色人物、挖掘红色故事、体悟红色文化等多种形式活动,引导青年大学生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更好地传承红色基因、担当时代责任。学生党员要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展示新时代青年共产党人的良好风貌。

2.理论宣讲实践团

紧密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青年大学生深入红色教育基地、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改革开放前沿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报告、座谈交流、文艺汇演、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将学习党的历史与讲述党的故事结合起来,深入一线基层、深入人民群众,面对面开展小规模、互动式、有特色、接地气的宣讲活动。

3.国情观察实践团

注重以疫情防控重大战略成果、脱贫攻坚历史性成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成就等为现实教材,组织青年大学生开展参观考察、国情调研、学习体验等活动,引导青年大学生领悟党的领导、领袖领航、制度优势、人民力量的关键作用,形成正确认识,坚定理想信念。

4.乡村振兴实践团

着眼于帮助和引导更多青年大学生了解认知当前的乡村状况、在未来踊跃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面向广大乡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和欠发达地区乡村,组织开展科技支农、科普宣讲、调研献策、志愿服务等形式的实践活动。

5.民族团结实践团

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鼓励青年大学生深入基层一线,通过推广国家通用语言、义务支教、文化艺术展演,民族团结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关爱留守儿童等形式,引导广大师生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学习奋斗的具体目标同民族复兴的伟大目标结合起来,用实际行动诠释当代青年的责任与担当。

(二)开展大学生“返家乡”、“扬帆计划”社会实践活动

围绕庆祝建党百年主题,聚焦乡村振兴主战场,将《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一书作为社会实践的行动指南和生动教材,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通过返乡社会实践的形式,结合“我为青年做件事”,帮助和引导青年大学生充分感受家乡变化,铭记党的奋斗历程,增强服务人民、回报家乡的责任感使命感。

1.政务实践

组织青年大学生深入地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线岗位,承担具体工作。尤其是在党史学习教育、政策宣传解读、疫情防控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

2.企业实践

通过青年大学生专业方向与企业岗位需求的双向匹配,组织青年大学生参与家乡企业实际工作。鼓励涉农专业学生到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参加实践。

3.公益服务

组织青年大学生通过志愿服务等方式,在农村、社区以及青年之家、四点半课堂等基层一线的公益岗位,开展扶贫济困、扶弱助残、课业辅导、服务群众等工作,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4.社区服务

动员青年大学生主动向村、社区报到,在乡镇团委和村、社区团组织的统一领导和调度下,就近就便编入志愿者组织、青年突击队等,通过多渠道力所能及地参与基层治理日常工作。

5.兼职锻炼

结合当地具体情况,组织安排符合条件的青年大学生担任乡镇团委及村、社区团组织等基层团组织的兼职干部,参与相关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6.文化宣传

组织青年大学生探究家乡特色文化,用好家乡丰富资源,讲好家乡生动故事,开展多种形式特别是生动活泼的理论宣讲、文化宣传和网络直播等活动,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7.网络“云实践”

动员青年大学生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和智能网络平台的作用,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乡村振兴等领域入手开展社会调查,常态化开展“云组队”、“云调研”、“云实践”等活动,形成乡村调查报告等实践成果。

七、经费保障

按照《宁夏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经费管理办法》执行,详见附件5

八、“三下乡”社会实践项目选题要求

(一)选题应符合大学生社会实践的特点,具有时代性、育人性、可行性和创新性。

(二)选题应具有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突出时代特征,适应政策要求,能够提升学生综合能力,具有一定影响和价值的实践成果。

(三)选题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易于实践,贴近实际,形式新颖、视角独特,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四)选题应注重学科交叉与渗透,聚合专业教师力量,可依托专业教师科研项目,集合本科生、研究生等成员进行优化配置,能够通过联合攻关形成集成优势,取得具有学术影响和社会影响的调研成果。

(五)选题可以来源于国家政策议题、社会热点话题、现实社会生活、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文献资料以及已有的研究或其他实践项目。

九、“三下乡”社会实践项目管理

(一)组队方式及要求

1.为提高青年大学生的参与度,每个团队成员人数应在7-10人之间,指导教师应在1-2人之间,指导教师必须为我校专业课教师或党务、思政工作干部。团队负责人须认真负责、德才兼备,校级立项后,指导教师、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得更换,排序不得变更,同一名同学不得同时负责或参与两项社会实践活动。

2.可采取项目组团、班级组团、支部组团、社团组团、兴趣组团等多种方式自由组团,鼓励跨专业、跨年级、跨学院组团,鼓励高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参与学生团队实践。组建的团队须明确唯一申报单位(学院学校各职能部门)。

3.团队所确立的社会实践主题必须积极向上、健康、合法,紧密结合学校社会实践主题、社会实际和基层需要。

4.组建团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必须向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办公室申报,团队负责人填写《宁夏大学2021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书》(附件1),在项目所属学院规定的申报期限内,递交至学院评审,经学院评审后,推荐至校团委评审,通过校级立项答辩的项目将被立项为校级“三下乡”社会实践项目,获得校级项目支持经费及校级奖项评选资格。

5.项目审批立项后,校团委将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体社会实践活动,于7月上旬举办宁夏大学2021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启动仪式。

(二)团队安全、财务、宣传等要求

1.实践团队安全、财务、宣传等各项管理工作须明确分工,专人负责,负责人应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实践经费有专人管理、登记、整理账目明细表。

2.实践团队须有详细、科学、针对性强的安全预案,安全准备工作充分,严格遵守宁夏大学学生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签订《宁夏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个人安全承诺书》(附申报书中)。

3.各立项项目须于实践前为所有团队成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并向校团委提供复印件。

4.实践经费由学校、学院支持,严禁接受校外非政府组织或未经政府正式授权的组织的经费资助,违反该规定的团队,一经发现,取消学校、学院经费资助,并予以严肃处理。

5.实践团队在实践期间应注重实践宣传工作,以增强实践活动效应,扩大活动影响力,推广实践成果。在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需通过文字、视频、照片等多种形式记录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加工形成具有思想深度、教育意义和传播价值的“微记录”作品,并于实践的前、中、后期将活动地点、人物、过程、反馈等相关内容上传至统一的管理平台—中青校园。中青校园网的成果将作为评分的重要指标之一,要求内容真实可感。在实践活动结束后,及时提供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文字资料及相关图片、视频素材,用于制作微信图文,及时宣传团队实践成果。实践团队在接受校外媒体宣传报道时,要严格履行学校关于校外媒体宣传的相关制度,履行报批手续。

(三)结题验收

1.社会实践结束后,实践团队须向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交团队实践总结材料(实践答辩材料、社会实践登记表、实践报告、实践活动照片、“微视频”短片、经费使用明细表等)。学校统一开展实践项目结题验收答辩,根据实践内容、人数、实践地点、完成质量、实际开销等方面,综合确定项目等次,予以发放后期项目支持经费。最终成绩以中青校园网发布内容、答辩情况、实践项目报告书、“微记录”视频短片、网络投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2.对于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追回前期拨付的启动资金。对于无极特殊原因未完成项目的团队,需将经费全数退回,所有成员不得参与下一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3.如因学院对于社会实践项目未尽到把关、管理和服务责任,导致本学院项目出现结题验收不合格的情况,原则上该学院无法参加本年度优秀组织奖评选。

(四)评选表彰

社会实践项目结题验收答辩结束后,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全校“实践归来话收获”社会实践成果汇报交流活动,对社会实践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优秀成果和优秀组织单位进行表彰。表彰结束后,由校团委社会实践部收集各获奖团队成员信息,并根据奖项等级进行到梦空间学分补录。

十、申报要求

(一)“三下乡”社会实践项目申报要求

1.只可申报限定的五个类别实践项目。同时,为提高全校青年大学生的参与度,校团委根据各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硕博学生人数和各学院近两年“三下乡”社会实践校级立项数量及质量,对各学院可申报参与校级立项答辩的项目数量进行了名额分配,详见《宁夏大学2021年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名额分配表》(附件2)。

2.各学院须于63011:30前将本学院纸质版“三下乡”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和加盖学院党组织公章的纸质版《XX学院“三下乡”大学生社会实践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校团委106办公室,现场完成纸质版材料核对反馈。对应的申报书电子版、学院项目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及各实践团队转化为PDF格式的PPT(用于立项答辩,不超过20页)须同时以XX学院‘三下乡’社会实践材料”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nxuhuxiao@sina.com。不受理个人申报,立项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返家乡”、“扬帆计划”意向征集报名

各学院须于630日前将加盖学院团组织公章的《XX学院2021年大学生“扬帆计划”、“返家乡”实践活动学生报名意向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106办公室,对应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2403594643@qq.com。由于实践实习单位不提供住宿,为确保实践实习学生安全,各学院需确保实践实习活动报名学生的家庭所在区县与意向服务地区保持完全一致,并指派一名学院专业课教师或党务、思政工作干部担任实践实习学生的指导教师。

十一、工作要求

1.周密部署,突出育人实效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社会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劳动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要积极整合资源,多为学生提供实实在在的支持和服务,力争让每一名青年大学生在校期间都能参加至少一次社会实践活动。

2.严格管理,守住风险底线

各学院要加强安全教育,要求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师生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依法依纪依规组织各项实践活动。要加强过程管理,选派优秀教师指导实践,坚守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底线。要密切关注实践地疫情形势、天气变化和自然地质条件,做好突发情况的应对预案与处置。

3.拓宽渠道,扩大影响覆盖

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学院团属新媒体平台,开设暑期社会实践专栏,要做好典型选树宣传,挖掘活动中的好做法、好人物作为鲜活案例,引导影响更广泛的青年大学生。要把握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可结合实践活动同步开展“云调研”“云实践”“云直播”等活动。

4.留存档案,及时总结经验

各学院要注意留存工作开展过程中产生的图片、文字、影音等材料,及时总结经验和不足,并于8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将600-1000字的包含5-7张高清原图的工作总结加盖学院团组织公章报送至校团委,作为学院优秀组织奖的重要参考资料。

 

人:胡  

联系电话:20610636063

 

附件:1.宁夏大学2021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书

     2.宁夏大学2021年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名额分配表

     3.XX学院“三下乡”大学生社会实践项目信息汇总表

     4.XX学院2021年大学生“扬帆计划”、“返家乡”实践活动学生报名意向汇总表

     5.关于印发《宁夏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宁夏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领导小组       

2021年6月25日     

 

附件下载:
附件:附件1:宁夏大学2021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申报书.docx 附件下载:
附件:附件2:宁夏大学2021年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下载:
附件:附件3:XX学院2021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下载:
附件:附件4:XX学院2021年大学生“扬帆计划”、“返家乡”实践活动学生报名意向汇总表.xlsx 附件下载:
附件:附件5:关于印发《宁夏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