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附属中学团委:
为贯彻落实《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团组字〔2021〕1号)《宁夏大学共青团改革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和全面从严治团要求,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现将开展基层团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压实基层团委书记责任,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提高基层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
二、考核对象
各学院团委、附属中学团委
三、时间安排
2021年1月4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主要内容
各基层团委书记主要围绕我校共青团重点工作任务和基层团委工作实际,依据《宁夏大学共青团改革评价指标体系》的评价内容进行述职评议。
五、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校团委将述职评议考核纳入到宁夏大学共青团改革评价当中,并将细化研究制定述职评议考核方案,确保述职评议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2.组织实施。召开述职评议会前,各学院团委、附属中学团委围绕考核重点内容,认真梳理年度共青团工作,总结成效,找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重难点问题,认真撰写述职报告。校团委将邀请相关党政领导参加述职评议会并进行点评打分,对各学院、附属中学共青团工作做出客观评价。召开述职评议会后,校团委将根据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情况对各学院团委、附属中学团委形成综合评价意见,按“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评价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将占一定比例,对存在重要工作推进不力被约谈、被通报批评的基层团委,不能评价为“好”“较好”等次。
3.整改落实。综合评价意见及等次确定后,会向被评议考核的各学院团委、附属中学团委及其同级党组织同步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述职评议考核结果。各学院团委、附属中学团委要针对考核中指出的问题,及时梳理短板弱项、列出问题清单,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校团委将常态化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应列入下一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4.结果运用。校团委将评价结果与奖励惩戒、评先树优挂钩,鼓励团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综合评价等次为“好”的,将作为当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师)”评选的重要依据,并将给与一定激励。总评价等次为“差”的基层团委及其负责同志一年内不得参加团内评奖评优,校团委将会组织约谈提醒、限期整改。
按照团中央《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规定,各基层团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将作为一项工作制度长期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述职评议会原则上由各基层团委书记参加,请各学院团委、附属中学团委于12月30日(星期四)上午10:00前,将参会回执通过电子邮箱(NXDXTWXCB@163.com)报校团委组宣部,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
(二)参加述职评议的基层团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年度工作通过PPT进行展示,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同时提交2500字述职报告。述职报告与参会回执一并报送。
(三)所有参会人员着便装,佩戴团徽,戴普通医用口罩,经体温检测正常后进入会场。
联 系 人:高媛,联系电话:2061662
附件:参会回执
共青团宁夏大学委员会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