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附属中学团委:
“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简称“两红”“两优”)是共青团中央授予基层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的最高荣誉。近期,团中央下发《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方案》,现就我校2022年全国“两红”“两优”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条件
(一)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1.团组织稳定性较强,成立满3年(截至2022年4月30日),近5年(2017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2年)获得过省级或地市级“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荣誉(不含参评当年)。
2.参评当年不再推报本级团员、团干部和下一级团组织参评。
3.各类临时团组织参评应当严格掌握。
(二)全国优秀共青团员。
1.从未满28周岁(199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的团员(不含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中评选。
2.团龄3年以上(截至2022年4月30日)。
3.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
4.年度教育评议结果累计3年以上为优秀等次。
5.近5年(2017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2年)获得过省级或地市级“优秀共青团员”荣誉。
6.志愿服务时长年度不少于20小时。7.年满18周岁(截至2022年4月30日)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三)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
1.从地市级团委机关非班子成员,县级团委机关干部,基层团组织中的专职、挂职、兼职团干部,常态化从事共青团工作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青年志愿者、大学生村官、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青年之家”管理员,县级及以下基层专职少先队工作者中评选。
2.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3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年(均截至 2022年4月30日)。
3.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2021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
5.近5年(2017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2年)获得过省级或地市级“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
二、 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团委严格按照《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办法(中青办发〔2021〕3号)》明确的范围条件、基本程序等规定组织实施,坚持从严审核,坚持优中选优,提高表彰质量,在建团百年之际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请各学院团委严格按照要求报送评选材料,各学院团委推报“两红”“两优”推荐人选(集体)各不超过1名,于2月16日12:00前将推荐人选(集体)的全部申报材料(申报表、申报事迹材料、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NXDXTWZZB@163.com,纸质版由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文萃校区德润楼一楼校团委105室。
联系人:高媛,联系电话:2061662。
附件:1.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五四红旗团委 (团支部) 、 全国优秀共青团员、 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评 选表彰工作办法》的通知
2.全国“两红”“两优”申报注意事项
3.全国“两红”“两优”材料要求及填写说明
4.全国“两红”“两优”各类申报表模板
共青团宁夏大学委员会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