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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校级学生组织工作人员的通知

时间:2022-03-0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沙枣树志愿者协会分会:

为落实《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宁夏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大党发〔2020106号)要求,现就公开遴选校级学生组织工作人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校级学生组织工作人员的选用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坚持品学兼优,突出政治标准,注重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方式,实行聘用制,可连选连任。

二、遴选岗位

校团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社团管理部、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沙枣树志愿者协会主要负责人、负责人、工作人员等岗位(见附件1)。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1.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且为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工作人员;

2.主要负责人人选需为2019级在校本科生且具备两年以上团学工作经历,研究生则需为2020级或2021级在校研究生且具备半年以上团学工作经历;

3.负责人人选需为2019级或2020级在校本科生且具备一年以上团学工作经历,研究生则需为2021级在校研究生且具备半年以上团学工作经历;

4.工作人员人选需为2020级或2021级在校本科生且具备半年以上团学工作经历,研究生则需为2021级在校研究生且具备半年以上团学工作经历。

(二)遴选条件

1.政治面貌需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2.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准,以身作则,品行端正,作风务实,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和感召力;

4.热爱团学工作,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奉献精神和开拓精神,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不计较个人得失,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5.勤奋学习,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学习成绩优良,截止目前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竞聘校学生会岗位的2019级与2020级本科生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须在本专业前30%以内,竞聘校研究生会岗位的2020级与2021级研究生上一学年或上一学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须在本专业前30%以内,竞聘其他学生组织岗位的2019级与2020级本科生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须在本专业前50%以内;

6.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注重在实践中锻炼提高自身素质,并注意改进工作方法。

四、遴选流程

(一)竞聘报名

遴选工作采用个人自荐后学院推荐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填写“校级学生组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推荐表”(见附件2),附上一学年成绩单和上一学年专业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表并交至学院团委处。各学院团委在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的基础上做好审核把关工作,从本学院自荐参加遴选的本科生同学中推荐至少3名优秀学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遴选。相关材料由学院团委盖章后于310日(星期四)12:00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校团委10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至NXUSSU@163.com,逾期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

(二)资格审查与考试

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团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布考试人员名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三)试用与聘用

通过考试的人员,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团委将结合工作实绩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结合报名人员是否服从岗位调配最终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如无异议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任用。

联系人: 常小童

联系方式:2061662(内线6662


附件:1.校级学生组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明细表

2.校级学生组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宁夏大学委员会    

宁夏大学学生会       

宁夏大学研究生会      

宁夏大学沙枣树志愿者协会  

20223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