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附属中学团委,博雅书院团委:
“全区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区优秀共青团员”“全区优秀共青团干部”(简称“两红”“两优”)是自治区团委授予宁夏共青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的最高荣誉。近期,自治区团委下发《关于申报2020-2022年度“全区优秀共青团员”“全区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区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预通知》,根据相关要求,现就我校2020-2022年全区“两红”“两优”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全区优秀共青团员
1.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踊跃投身先行区建设,在“九个重点产业”“十大工程项目”“四大提升行动”“四权改革”及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生态保护、科技创新、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中具有典型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
2.团龄在2年以上(截止2022年4月1日),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近2年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均为优秀等次;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近5年获得过地市、县(区)团委或区直属单位团组织评选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的优先推荐;近5年内未发生意识形态、违纪违法、个人征信、重大投诉等问题。中共党员和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近5年内获得过全区“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的,不再参评。
(二)全区优秀共青团干部
1.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团的章程,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积极探索创新,认真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学习教育,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在“九个重点产业”“十大工程项目”“四大提升行动”“四权改革”及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生态保护、科技创新、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中具有典型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本人及所负责的团组织基本信息在“智慧团建”系统完整录入。
2.“全区优秀共青团干部”重点从常态化从事共青团工作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青年志愿者、大学生村官、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青年之家”管理员,县级以下基层专职少先队工作者中评选。自治区团委机关干部和地市级团委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参评全区优秀共青团干部。
3.截至2022年4月1日,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3年,挂、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近5年获得过地市、县(区)团委或区直属单位团组织评选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的优先推荐;近5年内未发生意识形态、违纪违法、个人征信、重大投诉等问题。近5年内获得过全区“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的,不再参评。
(三)全区五四红旗团委(团工委)
1.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按期换届,管理严格。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经常,“青年之家”等阵地作用发挥较好,本级及所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落实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力度大、有成效。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自治区重大战略、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党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在落实全区共青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共青团品牌活动上成效显著。
2.近5年获得过市、县级或区直属单位团组织评选“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的优先推荐。团委(团工委)近5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质量责任等事故;团委(团工委)书记近5年内未发生意识形态、违纪违法、个人征信、重大投诉等问题。团的领导机关不参加评选,近5年内获得过全区“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的,不再参评。
(四)全区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
1.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2.近5年获得过市、县级或区直属单位团组织评选“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的优先推荐。团支部(团总支)近5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质量责任等事故;团支部(团总支)书记近5年内未发生意识形态、违纪违法、个人征信、重大投诉等问题。近5年内获得过全区“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荣誉的,不再参评。
(五)不能表彰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单位团组织及个人不得推荐参评全区优秀共青团员、全区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区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荣誉:
1.近5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
2.近5年内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
3.近5年内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近5年内单位或者个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者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5.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部、不开展推优入党,落实共青团改革、“全团带队”责任和全团重点工作不力的;
6.团组织被随意撤销、合并或者归属到其他部门的。
二、工作要求
请各个学院团委、附属中学团委,博雅书院团委严格按照范围条件、基本程序等规定组织实施,坚持从严审核,坚持优中选优,提高表彰质量,在建团百年之际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请各学院团委严格按照要求报送评选材料,各团委推荐全区“两红”“两优”推荐人选(集体)各不超过1名,于3月28日前将推荐集体(人选)的全部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NXDXTWZZB@163.com,纸质版由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文萃校区德润楼一楼校团委106室。
联系人:秦泗海,联系电话:2061063。
附件:1.全区“两红”“两优”申报表
2.全区“两红”“两优”汇总表模板及申报事迹材料模板
3.全区“两红”“两优”材料要求及填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