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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报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

时间:2022-05-1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强国有我”青春宣言,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指导开展了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遴选活动,根据自治区团委《关于推报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的工作提示》,现就做好我校人选推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报时间

2022年511日至20

二、活动主题

请党放心 强国有我

三、奖励设置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奖学金证书、2000元奖学金,每个学院(书院)最多推荐1人,学校根据自治区团委分配名额按照差额的方式向自治区推荐。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奖学金证书、10000元奖学金,由自治区团委从“自强之星”人选中择优推报作为区级候选人。

四、报名条件

1.截至2022年暑假前,在校在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五、工作安排

各学院(书院)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推报工作,择优推荐产生学院(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同时对本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520日前报送至校团委105室。

六、材料要求

电子版材料:应包括PDF版公示材料、Word汇总表(见附件1)、Word版候选人报名表(见附件2)、PDF版荣誉证明共3个文件,以“学院(书院)—学生姓名—联系方式”命名后以压缩包形式报送至邮箱。

纸质版材料:应包括公示材料(院团委盖章,1份)、汇总表(院团委盖章,1份)、候选人报名表(院团委、院党委盖章,4份)报送至校团委。


人:蒋宇欢

联系电话:0951-20616626662

电子邮箱:ndtwwhhdb@163.com


附件:1.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2.候选人报名表


共青团宁夏大学委员会

宁夏大学学生会   

宁夏大学研究生会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