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化开展学习教育实践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6月底前,每个团支部至少开展1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主题团日活动,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记载。
二、基层建设“强基工程”
1.按照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附件1)要求,做好2022年“学社衔接”工作,加强流动团员管理。其中,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确需编入“流动团员团支部”的毕业生团员,需填写《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请各团委依据流动团员数量于校团委108室领取《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并于6月1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校团委回执信息栏报送校团委108室。
2.校团委已完成2021年度新发展团员集中核查,各团委安排专人到校团委108室查阅填写不规范台账,并及时依据不规范台账进行调整。(完成时限:6月20日前)
3.做好2022年度新发展团员入团志愿书填写工作。各团委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填写说明及范例组织新入团团员认真填写入团志愿书(可先用铅笔填写,经审核后再用碳素笔填写),并于6月30日前将2022年度新发展团员入团志愿书交至校团委106室。
4.做好团内激励相关工作。“智慧团建”系统已上线团内激励统计功能,请于6月15日前完成2019年以来各级“两红两优”荣誉激励补录工作,校团委将于6月16日开始审核工作,2022年自治区“两红两优”评选表彰情况由推荐团组织录入后自治区团委审核。
5.及时做好“智慧团建”系统主题教育实践专区录入工作。请各团委于5月30日前完成主题团日、入团仪式及建团100周年大会精神专题学习录入。
附件:“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
共青团宁夏大学委员会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