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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第十四届学生社团文化节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6-0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社团指导单位、社团、社团指导教师:

为进一步提高第十四届学生社团文化节活动质量,规范学生社团管理,完善社团活动监管机制,现将第十四届学生社团文化节活动(以下简称“社团文化节活动”)结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结项标准

(一)活动宣传有力

活动宣传工作由校团委社团管理部对外宣传中心负责。活动需要的海报、横幅、邀请函等宣传品需经对外宣传中心审核,社团文化节活动应通过校团委或校学生会官方微信平台发布活动预告和活动总结宣传图文。

(二)活动开展规范

活动开展工作由校团委社团管理部活动管理中心负责。社团文化节活动至少提前一周通过校团委官网和学校OA系统发布正式通知。活动开展符合策划、通知内容,经费使用合规合理,活动质量严把“进度关”,按照规定时间节点进行(如确需变动,应提前联系校团委社团管理部活动管理中心);严把“环节关”,活动举办不虚、不空、不偏;严把“责任关”,指导单位、指导教师切实履行监管、指导职责,活动合法合规、保质保量。

(三)活动审查合格

活动审查工作由校团委社团管理部活动管理中心负责。社团文化节活动申请“第二课堂”活动,通过“到梦空间”发布报名信息,校团委社团管理活动管理中心负责人受邀全程参与社团文化节活动履行审查职能。

二、结项材料

结项工作由校团委社团管理部综合事务中心负责,社团文化节活动结束后1周内,社团需提交以下资料办理结项手续:

1.校团委或校学生会官方微信平台发布的2条图文推送截图;

2.团委官网和学校OA系统中发布的正式通知截图;

3.活动开展过程中的高清高质量图片5张;

4.社团文化艺术节结项申请表1份。

上述材料需提交纸质版、电子版材料各一份,纸质版材料交至校团委109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ndtwstglb@163.com。

三、撤项工作

活动撤项工作由校团委社团管理部综合事务中心负责,以下情况应予以撤项:

1.主动撤项。承办单位因极特殊原因无法继续承办社团文化节活动的,需自主撰写撤项申请,写明项目信息、撤项原因等,由指导教师、指导单位分管社团工作负责人签字后,经指导单位党组织盖章后交至校团委社团管理部综合事务中心审批;

2.未满足结项标准的;

3.未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间提交结项材料的;

4.提交的材料未经指导教师、指导单位审批的;

5.提交的材料不真实,经费使用弄虚作假的;

6.活动未按规定时间如期举办的;

7.活动期间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的;

8.其他情况应撤项的。

结果应用

1.通过结项的社团文化节活动办理结项手续,执行经费报销程序,发放荣誉证书和奖品;

2.通过结项的社团文化节活动可参加“优秀活动”评选,获评“优秀活动”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额外经费支持;

3.撤项活动不予经费报销撤销已发放的第二课堂学分,不发放荣誉证书和奖品

4.被撤项的社团和社团指导单位,暂停申报次年社团文化节活动。

五、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由校团委社团管理部另行发布。

 

附件:社团文化艺术节结项申请表

 

共青团宁夏大学委员会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