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激发广大青年的爱国热情,经研究决定,由各团委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升挂国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升挂国旗时间
1.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
2.每年10月至次年4月升旗时间为早晨7:50,收旗时间为下午17:30;每年5月至9月升旗时间为早晨7:30,收旗时间为下午18:00。
二、升挂国旗地点
贺兰山校区德勤楼前国旗升旗台
三、升挂国旗注意事项
1.升挂国旗活动由指定团委自行组织参加,升旗手、出旗手必须经过标准训练后方可执行升挂国旗任务。
2.升挂的国旗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格,如有破损、污损、褪色应及时和校团委老师联系更换。
3.国旗应当早晨升起,傍晚收起,由升旗手和护旗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有关要求,徐徐升起国旗,将国旗升至杆顶,收旗时,不得使国旗落地。
4.平时工作日升挂国旗(不举行仪式)时,经过现场的所有人员均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待国旗升挂完毕后,方可自由行动。重大节日或纪念日应举行升旗仪式。
5.升挂国旗后,如遇恶劣天气时,需及时收好国旗。各团委应按照升国旗时间安排表(附件1)做好国旗的交接及保护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团委要不断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爱国主义教育升挂国旗活动作为学院德育工作中的一项常规工作来抓,认真组织学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并把升国旗作为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的基本形式,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各学院(书院)团委书记(副书记、共青团工作负责人)是升挂国旗活动的第一负责人,负责全程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求,校团委将对各团委升挂国旗活动进行指导检查。
2.各团委可结合学院(书院)实际,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在潜移默化中加强教育效果,用不同的教育手段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进一步发挥升挂国旗的作用,把升国旗仪式教育抓实、抓深、抓细,确保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
3.各团委的升挂国旗资料必须进行归档整理,按时填写《爱国主义教育升挂国旗日志》(附件2),于升挂国旗活动结束后下一周周一内将日志(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校团委130办公室。
附件:1.2022年秋季学期爱国主义教育升挂国旗活动时间安排表
2.爱国主义教育升挂国旗日志
共青团宁夏大学委员会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