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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近期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相关工作重点提示(10月份)

时间:2022-10-1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团委:

根据自治区团委下发全区团的基层建设近期重点工作安排,为持续有力贯彻落实团中央对团的基层建设的整体安排部署,为了让各团委更清晰的掌握工作现状,明确努力方向,校团委依据日常工作和数据监测,就近期团的基层建设的重点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团委对照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抓好工作落实。

一、组织化开展学习教育实践

部署开展第四专题“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组织各基层团支部观看党的二十大直播,以团支部为基本单元开展组织化学习,及时做好智慧团建主题教育专栏“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线上记载。

二、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各团委要通过观看直播,举办座谈会、培训班、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组织团员青年、团支部、学生组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并结合“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学习活动,全面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各团委至少形成1篇综合信息,于10月19日前发送至校团委组织宣传部邮箱(NXDXTWZXB@163.com),校团委将在青春宁大微信公众号、校团委官网择优转发宣传,并向团中央、团区委推报。

三、做好2022年高校“活力团支部”选树工作。

各团委在成立6个月及以上的团支部中,对照“活力团支部”标准,分别推荐1个在“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贡献度”“改革味”“好作风”方面表现突出的团支部(共计6个团支部)参评高校“活力团支部”,校团委将在各团委推报的团支部中进一步选树优秀的团支部代表宁夏大学参评全国高校“活力团支部”。请各团委在团属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院级“活力团支部”典型事迹,每个团支部单独1篇推送文章(图文、视频等形式均可),并于10月22日前向校团委组织宣传部推报。各团委活力团支部展示及推报的标题统一设定为《2022年度××学院“活力团支部风采展示”+团支部名称》,推送内容应突出展示“活力”,由各团委负责对内容(文字、图片、视频等)严格审核。

三、做好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

各团委要紧盯人数低于1人团支部和人数超过50人团支部做好规范化处理工作,对于人数低于1人的团支部要及时监测和撤销,对于人数超过50人的团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处理,人数低于1人团支部和人数超过50人团支部的规范化处理工作将作为反向指标纳入宁夏大学共青团改革评价,请各团委于10月27日前完成人数低于1人团支部和人数超过50人团支部的规范化处理工作,并将相应处理情况反馈至校团委组织宣传部。

四、新发展团员工作

各团委要按照分配的编号,根据一人一号的原则,于10月底前完成发展团员工作,于10月20日前,将信息完整准确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所有发展编号必须全部使用并全部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同时确保全部团员在“智慧团建”中完善“注册志愿者”信息。

五、“学社衔接”工作

10月底前,全面完成毕业生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学社衔接”和“升学衔接”率均实现100%。

六、完成“推优入团”和“推优入党”标记工作。

10月底前,附属中学团委要确保初中教育阶段的团组织在少先队组织推优的基础上由基层团组织负责对所属的经少先队组织推优的所有团员“推优入团情况”进行标记(操作流程见附件4)。各学院(书院)团委要确保各基层团组织对所属的经团组织向党组织进行推优的所有团员的“推优入党”情况进行标记(操作流程见附件4)。

七、做好不符合团章规定年龄入团问题处理工作

各团委要根据《关于不符合团章规定年龄入团问题处理办法》,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和整改落实,督促个团支部于11月15日前基本完成存量团员的认定工作,并将团员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同时将纸质版工作报告上报至校团委组织宣传部(10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NXDXTWZXB@163.com。详细操作见《关于重新认定入团时间团员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的操作说明》(附件5)。

八、做好本年度团员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情况标记。

各团委按照《“智慧团建”系统团员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标记操作说明》(详见附件6),依托“智慧团建”系统于12月15日前完成本年度存量团员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情况标记。

九、做好宁夏大学共青团改革评价工作

按照自治区团委工作要求,将于10-12月开展2022年学校共青团改革评价工作。请各团严格按照《宁夏大学共青团改革评价实施方案》要求,提前着手开展2022年共青团改革评价工作。

十、普遍性建立“青马宣讲员”队伍。

各团委要深入实施“青马工程”培训,依托各级“青马工程”培训班深化建立“青马宣讲员”队伍,聚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请各团委于10月28日前将院级“青马宣讲员”队伍名单电子版报送校团委组织宣传部。

十一、做好团支部“对标定级”及软弱涣散整理整顿工作

各团委根据《关于开展全校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及软弱涣散整理整顿工作的通知》(通知另发),扎实开展“对标定级”和软弱涣散团组织整理整顿工作,指导推动团(总)支部加强建设,规范运行,持续提升组织运行质量,彰显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请各团12月5日前完成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并在“对标定级”结果产生的基础上,于2023年1月底前,开展完成软弱涣散团组织整理整顿工作。

联系人:张光旭

邮箱:NXDXTWZXB@163.com

联系电话:2061006(6006)

          共青团宁夏大学委员会

        202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