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团委、学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规范和加强我校艺术团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发挥艺术团的文艺带头作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活跃文化育人氛围,展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健康向上的校园生活,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公开增补宁夏大学“沙枣花香”大学生艺术团工作人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及数量
宁夏大学“沙枣花香”大学生艺术团综合事务部负责人2名、工作人员4名。
二、推荐方式
个人自荐或学院(书院)推荐,申请人需经各学院(书院)团委同意。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2021级或2022级在校本科学生;
2.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一定的理论及政策水平;
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准,以身作则,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和感召力;
4.学习成绩优良,截止目前无不及格课程,注重体育锻炼,保持身心健康,入学以来\上一学年\上一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本专业(班级)前50%以内;
5.热爱学生工作,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奉献精神和开拓精神,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不计较个人得失,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学生工作任职经历者优先;
6.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注重在实践中锻炼提高自身素质,并注意改进工作方法;
7.有正义感,敢于同一切损害集体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
四、增补流程
(一)增补报名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须广泛动员、大力宣传,认真审核把关竞聘者资格条件。申请人需填写《宁夏大学“沙枣花香”大学生艺术团竞聘报名表》(附件1)并附成绩单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表,以学院为单位于3月10日12:00前将电子版推荐表(扫描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nxdxdxsyst@163.com,无需报送纸质版。
(二)资格审查与考核
艺术团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相应形式的考核,具体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三)试用与聘用
通过考核的人员,艺术团将对其进行必要的考察和相关信息的核实,考察结束后,最终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如无异议,试用1个月,试用期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任用。工作期间表现突出者优先选拔参加外出学习、对外交流等活动,任期届满考核优秀者授予相关荣誉称号。
五、待遇保障
按照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有关规定,发放聘书、综合素质测评分数,按规定参与相关评奖评优。
联系人:蒋宇欢
联系电话:2062773(内线:7773)
附件:宁夏大学“沙枣花香”大学生艺术团竞聘报名表
共青团宁夏大学委员会
宁夏大学“沙枣花香”大学生艺术团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