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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宁夏大学在宁社会实践表现优秀学生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3-11-1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我校双一流建设和人才培养目标,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落细实践育人成效,树立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决定开展2023年宁夏大学在宁社会实践表现优秀学生申报,对实践成效突出、实践成果明显的同学以社会实践活动补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名额

我校2022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成绩不及格记录;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具有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在校期间至少参加过1在宁三下乡返家乡、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等社会实践活动;

所参与的社会实践活动在校内外产生广泛影响者,在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中得到重大表彰者,对我校学生社会实践的发展起到引领或引导作用者等,优先考虑。

三、申报程序和评审安排

(一)学生申请(11月17日—11月20日)。学生自愿填写双一流高校大学生来宁社会实践考核登记表》(附件2,正反打印,不能改变表格样式,一式两份,连同学生本人成绩单(加盖教务公章)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证明材料包括名单公示文件、个人实践图片、完成实践证明等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在书院团委

(二)书院评审(11月21日—11月23日)。各书院团委对申请人提供的各项材料进行核实评议。书院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并在本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学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于11231800前报送至校团委109(文萃校区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NXUTWKJSJB@163.com

(三)学校评审。校团委对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评审,确定最终候选人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书院团委真正将本书院在社会实践方面获得过优异成绩,并在同学间能起到一定典范作用的优秀学生推选出来。

(二)确保真实,力求准确。通过评审的学生将获得一定社会实践活动补助。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活动补助


人:常小童

联系方式:20610066006


件:1.名额分配表

       2.双一流高校大学生来宁社会实践考核登记表

       3.申报汇总表



                          共青团宁夏大学委员会

                                                      2023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