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书院团委、学生会:
为深化组织改革,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组织队伍建设,切实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听党话、跟党走。根据《宁夏大学“沙枣花香”大学生艺术团工作人员聘任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公开遴选宁夏大学“沙枣花香”大学生艺术团工作人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宁夏大学“沙枣花香”大学生艺术团的选用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坚持品学兼优,突出政治标准,注重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方式,实行聘用制,可连选连任。
二、遴选岗位
宁夏大学“沙枣花香”大学生艺术团副团长1名
合唱艺术团副团长1名
礼仪队队长1名、副队长1名
三、遴选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遴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2.道德品行端正。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谦虚、公正公平、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工作作风扎实。公道正派,求真务实,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具有较强的领导、组织、管理、协调、表达能力及一定的行文能力,具有创新、实干、奉献精神,能够胜任本职工作。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4.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达到班级所在排名的前50%,具有认真、进取、勤奋的学习态度,具有改革、竞争、开拓创新等意识,学有余力、学业优良;入学以来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5.(1)宁夏大学“沙枣花香”大学生艺术团副团长:至少具有两年的学生工作经验;
(2)合唱艺术团副团长、礼仪队队长、礼仪队副队长:至少具有一年的学生工作经验。
四、遴选流程
(一)遴选报名
各书院团委、学生生会须广泛动员、大力宣传,认真审核把关遴选者资格条件。遴选工作采用书院推荐报名的方式,所有遴选学生需填写《宁夏大学“沙枣花香”大学生艺术团竞聘推荐表》(见附件)。相关材料由书院团委、党委盖章后于9月25日12: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校团委109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至nxdxdxsyst@163.com,逾期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
(二)资格审查与考核
宁夏大学“沙枣花香”大学生艺术团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后,进行必要的考核,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三)试用与聘用
通过考核的人员,宁夏大学“沙枣花香”大学生艺术团将对其进行必要的考察和相关信息的核实,考察结束后,将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如无异议,试用1个月,试用期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任用。工作期间表现突出者优先选拔参加外出学习、对外交流等活动,任期届满考核优秀者授予相关荣誉称号。
联 系 人:常小童
联系电话:2062897(内线:7897)
附件:宁夏大学“沙枣花香”大学生艺术团竞聘推荐表
共青团宁夏大学委员会
宁夏大学“沙枣花香”大学生艺术团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