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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5-2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团委:

为认真落实从严治团各项规定,规范和加强我校共青团组织的管理,配合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依托全团“智慧团建”系统集中开展学校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线上转接工作,做好“学社衔接”工作,现就我校2023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的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23年5月—2023年8月

二、实施对象

全校2023届全体毕业生团员(含中学生、预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三、工作安排

(一)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

1.团员证手续办理。各团委于5月31日前收齐本级毕业生团员的团员证,将毕业生团员证报送至校团委(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办公室)120室办理转接手续,后续不接受团员个人转接。(值班时间:周日—周四,晚上19:00-21:00)

2.信息备案。各团委登记汇总2023届毕业生团员的基本信息,填写《毕业班、团支部、毕业生、毕业生团员数量、毕业生团员“学社衔接”信息备案表》(附件1)备案,为即将开展的“学社衔接”做好充分准备。于6月2日前将附件2电子版发送校团委组织宣传部NXDXTWZXB@163.com邮箱,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办公室)109室。

3.开具介绍信。各团委领取团员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开具纸质版介绍信,介绍信存根和备案转接情况各团组织要进行归档,校团委对落实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

(二)线上团员组织关系转接

1.完善信息。完善录入系统的2023届毕业生团员的联系方式(手机号必填,确保一人一号)。手机号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以便及时联系。

2.学习操作指引。各团委根据《“智慧团建”系统标记团支部毕业时间操作说明》(附件2)、《“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附件3)和《“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操作说明》(附件4),组织动员书院全体毕业生团员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6月30日前,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发起率达到100%,组织关系转接完成率不低于80%;8月31日前,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完成率达到100%。

3.应转尽转。毕业生团员离校时,组织关系应当转出,学校不保留已毕业学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本年度原则上不设置流动团支部,各团委严格采用设置流动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等方式开展工作,因出国(境)学习研究、延期等确需采用流动团支部的毕业生团员填写《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附件4),并于6月9日前以书院为单位将回执信息栏报送校团委120室。毕业生流动团支部团员,符合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转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团委要推动将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纳入毕业生离校的整体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保证毕业生团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有序推进。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团委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全面熟悉和掌握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规范管理的各项政策,建全三级联动的工作协调机制,落实班团组织责任,对毕业团支部“智慧团建”系统管理员和团员进行培训,以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督促检查。校团委将启动“完成率”通报工作机制,定期对各团组织工作进行工作核查和督导,“升学衔接率”、“学社衔接率”将同步纳入共青团工作年度考核。


联系人:张光旭

联系方式:2061006(6006)


附件:1. 毕业班、团支部、毕业生、毕业生团员数量、毕业生团员“学社衔接”信息备案表

2. “智慧团建”系统标记团支部毕业时间操作说明

3.“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

4.“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操作说明


共青团宁夏大学委员会

                       2023年5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