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绩效系统中实践类活动认定,经征询意见,团委2024年第二十三次书记办公会议审定,现将绩效系统中荣誉获奖-学生参与实践类活动获奖认定说明如下:
一、认定依据
学生参与实践类活动获奖认定需提供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及举办实践类活动的通知或推文方可进行个人绩效认定。
二、认定范围
(一)原则上只认可主办单位为省级以上党群、行政机关(含省级)主办的学生“第二课堂”实践类活动(学科竞赛按对应类别认定)。
(二)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加盖主办单位公章为组委会等非党政机关组织和团体的证明,需提供能够认定活动主办单位信息的相关材料,否则原则上不予认定。
三、认定级别
个人绩效系统中学生参与实践类活动级别的认定,原则上以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上加盖公章的主办单位级别进行认定。
四、相关说明
(一)指导教师指导同一学生实践类活动多次、多级、多年获奖的,仅以最好成绩或最高成果认定。
(二)第一指导教师非宁夏大学教职工的学生实践类活动获奖作品原则上不予认定。
(三)此说明认定的学生实践类活动时间从2024年1月1日起,具体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共青团宁夏大学委员会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