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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我为同学做实事”学生会组织服务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6-1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履行学生会组织“全心全意服务同学”的宗旨,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我为同学做实事”学生会组织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宁大团发〔2025〕2号)和《关于公布2025年春季学期“我为同学做实事”学生会组织服务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宁大团发〔2025〕5号)要求,现就2025年春季学期“我为同学做实事”学生会组织服务项目结题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材料

(一)各书院工作总结材料

各书院据实填写项目实际情况汇总表(附件1)。

(二)项目结题材料

1.活动总结。项目负责人根据立项信息,据实填写项目活动总结(附件2),立项、结项信息应保持一致;

2.活动照片。每个项目提交3-5张高清照片(JPG或PNG格式、横纵比4:3),内容积极向上、无侵权行为、无过分修图,照片用“序号-文字说明”命名,文件夹用“××项目图片集”命名;

3.宣传报道。宁夏大学学生会、宁夏大学研究生会、书院、校外等官方媒体对服务项目的相关报道,应提交报道媒介的全文截图,用“序号-文字说明”命名,文件夹用“××项目报道集”命名;

4.活动视频。有活动视频的可提交视频材料(不含单纯由静态照片整合的视频),时长不限,横屏拍摄,比例为16:9,MP4格式,分辨率为1920×1080,要求画面干净,不带角标、水印或logo,可附字幕,用“服务项目名称”命名。

二、结项材料报送要求

各书院团委要对项目相关报送材料进行汇总并初审,将项目结项材料以书院为单位于6月27日(星期五)17:00前报送至校团委130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按汇总表排序为序,发送至邮箱NXUSSU@163.com

三、其他事项

校级“精品项目”评选表彰事宜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冯钰豪  丁海婷

联系方式:2061007(内线6007)


附件: 1.项目实际情况汇总表

           2.项目活动总结



共青团宁夏大学委员会             宁夏大学学生会

宁夏大学研究生会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