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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第四届“乐动青春”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的通知

时间:2026-03-1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丰富校园文化内涵,着力营造富有活力、青春洋溢的校园文化环境,全面展示新时代青年学生自信自强、踔厉奋发的青春风采。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四届“乐动青春”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乐动青春

二、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共青团宁夏大学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宁夏大学学生会

(三)协办单位:宁夏大学研究生会,各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宁夏大学“沙枣花香”大学生艺术团

三、活动对象

宁夏大学正式注册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四、活动安排

(一)参赛要求

本次比赛分为专业组、非专业组两个赛道,专业组包括音乐学(师范)专业、声乐表演专业,其余均为非专业组。

本次比赛参赛形式为独唱或三人及以内组合,以演唱为主,可通过唱跳、自带伴舞及乐器等方式,丰富表演形式。

(二)预选赛(317-330日)

各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开展预选赛并推荐优秀选手(组合),其中专业组至少推荐20位选手(组合),非专业组至少推荐15位选手(组合)。经校团委审核合格的选手(组合)进入初赛环节。

各书院需将初赛推荐表(附件1)、初赛信息汇总表(附件2)盖章的PDF扫描件及选手(组合)参赛视频于33017:30前打包发送至NXUSSU@163.com,邮件名称为“十佳歌手-XX书院”,选手材料名称为“十佳-书院-姓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选手(组合)参赛视频应横屏拍摄,录制全身,正面一个机位,帧数连续不间断、无剪辑、无滤镜,声音和图像须同期录制,无需设置字幕,分辨率1920×1080MP4格式,可做简单片头标注基础信息。

(三)初赛(4月上旬)

初赛采取现场演唱的形式,选手(组合)进行1分钟表演,由专业评委进行评选,并决定复赛名单。

(四)复赛(4月中旬)

复赛由各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竞标承办。复赛采取现场打分、公开亮分的形式,从仪表仪态、歌曲内容、音色音质、演唱技巧、演唱难度五方面进行打分,决定复活赛及部分决赛选手(组合)名单,具体标准见《评分标准》(附件3)。

(五)复活赛(4月中下旬)

复活赛采用评委打分加大众评审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最终晋级决赛的选手(组合)名单。本次复活赛设置帮唱合作环节:所有参与复活赛的选手(组合),邀请1名助演嘉宾共同完成合作表演,评委与大众评审将针对合作表演进行打分与投票。

大众评审通过宁夏大学学生会公众号为参赛选手(组合)投票,票数全程公开透明。若选手(组合)出现退赛情况,将根据复活赛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名额递补。

(六)决赛

决赛具体赛制和安排另行通知。

(七)奖项设置

设专业组、非专业组校园十佳歌手各若干名。

五、工作要求

(一)各团委要强化责任落实,周密部署安排,扎实组织推进,广泛动员青年学生踊跃参与,确保大赛各项工作平稳有序、高效落地。

(二)各团委要坚持公平公正、优中选优,严格审核参赛资格与节目内容,着力提升参赛选手综合素养与作品质量,切实保障赛事水平。

(三)各团委要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及时发布赛事动态,积极营造浓厚热烈、青春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联系人:朱柏鸿

联系电话:2061007(内线6007



附件:1.初赛推荐表

          2.初赛信息汇总表

          3.评分标准



共青团宁夏大学委员会                                       宁夏大学学生会

宁夏大学研究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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