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书院团委、学生会组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履行学生会组织“全心全意服务同学”的宗旨,根据《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我为同学做实事”学生会组织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宁大团发〔2025〕90号)要求,现就2025-2026学年“我为同学做实事”学生会组织服务项目结题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材料
(一)总结材料
各书院据实填写项目实际情况汇总表(附件1)。
(二)项目结题材料
1.活动总结:项目负责人根据立项信息,据实填写项目活动总结(附件2),立项、结项信息应保持一致。
2.活动照片:每个项目提交5—8张高清照片(JPG或PNG格式、横纵比4:3),内容需覆盖项目关键环节、服务场景与参与同学风貌,积极向上、无侵权行为、无过分修图;照片用“序号-文字说明”命名,文件夹用“××项目图片集”命名。
3.宣传报道:宁夏大学学生会、宁夏大学研究生会、书院、校外等官方媒体对服务项目的相关报道,应提交报道媒介的全文截图,用“序号-文字说明”命名,文件夹用“××项目报道集”命名;
4.活动视频:有活动视频的可提交视频材料(不含单纯由静态照片整合的视频),时长不限,横屏拍摄,比例为16:9,MP4格式,分辨率为1920×1080,要求画面干净,不带角标、水印或logo,可附字幕,用“××项目视频材料”命名。
二、结项材料报送要求
各书院团委要对项目相关报送材料进行汇总并初审,将项目结项材料以书院为单位,于2026年6月26日17:00前学生会相关材料报送至校团委130办公室,研究生会相关材料报送至校团委13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按汇总表排序为序,学生会材料发送至邮箱NXUSSU@163.com,研究生会材料发送至邮箱nxuyjs2023@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2025-2026学年我为同学做实事】××书院结项材料”。
三、其他事项
校级“精品项目”评选表彰事宜另行通知。
联 系 人:毛丽旦·马合木提江 雍政
联系方式:2061007(内线6007) 2062885(内线7885)
附件:1.项目实际情况汇总表
2.项目活动总结
共青团宁夏大学委员会 宁夏大学学生会
宁夏大学研究生会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