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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宁夏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时间:2026-09-0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团委,各实践团队:

2026年暑期,我校以“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为主题组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团、爱国主义教育实践团、中华文脉传承团、科技创新研学团、乡村振兴促进团、绿色发展倡导团、社会服务践行团、卫国戍边服务团等开展“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为全面梳理总结本次暑期社会实践工作,进一步巩固实践成果,凝练工作特色,现就2026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结题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材料

(一)各书院团委社会实践工作总结材料

各书院团委按照《2026年宁夏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情况汇总表》(附件1),撰写本书院社会实践总结报告,凝练书院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基本情况、主要成绩、创新举措、特点及存在的问题等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2026年宁夏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量化考核自评表》(附件4)。

(二)各项目团队社会实践活动结题材料

1.各项目团队填写《2026年宁夏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信息表》(附件2),须实事求是填写项目团队基本信息及实际参加社会实践人员名单,未参加社会实践的人员请勿填写。此项材料与前期申报信息对比审核后将作为印发表彰文件及制作获奖证书的最终依据。项目团队工作总结要突出活动的前期准备情况、中期开展情况、后期总结情况等,要说明实践地点(具体到村镇)、时间节点等。

2.实践项目成果。实践项目团队整体完成的项目成果须以实践报告形式提交,字数在3000字以上。严禁抄袭,一经发现抄袭行为,取消该项目团队的经费报销、表彰奖励等资格。如未按照上述要求撰写和提交,结题验收一律视为不合格。具体格式见《2026年宁夏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成果格式要求》(附件3)。

3.活动图片集。图片需标序号和解释说明,格式为JPEG(或JPG),大小不少于1MB,建议横纵比43(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画质高清,画面内容积极向上,图片内容无侵权行为,后期不可过分修改。电子版图片集单独放置在一个文件夹里,不少于10张,文件夹命名为项目团队名称图片集。

4.活动视频。视频内容形式不限,短视频、vlog等,视频时长为3—8分钟,横屏拍摄,格式为高清MP4、宽高比16:9、分辨率1920×1080,要求视频画面干净,不带角标、台标、水印或logo,可加字幕,视频不能单纯由静态照片整合,命名为项目团队名称视频。

5.项目影响力证明材料。中青校园网、省级官方媒体等相关报道(如宁夏日报、宁夏新闻网等)、校外市县级官方媒体(如银川日报、西吉县融媒体等)和宁夏大学微信公众号相关报道、青春宁大微信公众号平台及书院微信公众号平台对项目团队实践活动的相关报道等,需提交报道截图。

6.接收单位对实践项目的评价及指导老师随队参与实践调研图片。

二、报送材料(9月7日—11日)

序号

材料名称

基本要求

1

汇总表

自评表

各书院团委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2026年宁夏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情况汇总表》(附件1)和《2026年宁夏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量化考核自评表》(附件4),一式一份,加盖书院团委公章。

2

信息表

各项目团队填写《2026年宁夏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信息表》(附件2)。

3

实践项目成果

论文、调研报告或科研报告,具体格式见《2026年宁夏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成果格式要求》(附件3)。

4

活动照片

一页A4纸可展示6张活动图片,须在活动图片下方标注活动内容,双面打印。

5

项目影响力

证明材料

需提交报道截图,报道截图下方注明:发布平台+发布数量+报道标题

6

实践单位接收评价

接收单位对实践项目的评价(签字盖章)

7

指导老师随队图片

需指导老师签字。

以上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除汇总表和自评表一式一份外,其他纸质版材料均一式四份,加盖书院、学院团委公章,以书院、学院团委为单位统一报送,按照上述材料排序顺序提交,并于2026年9月11日(星期五)17:00前报送至校团委(文萃校区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0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XUTWSJFWZX@163.com(各类材料一经提交不得修改)。

三、材料审核

各书院、学院团委对本单位实践团队报送的材料进行汇总并初审,对不符合要求的实践团队材料进行及时反馈和修改,符合要求在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校团委。校团委对各团委及实践团队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及量化,如材料未按通知相关要求提交,则取消答辩资格。

四、结题答辩

1.答辩团队需自行准备答辩PPT,答辩人数不多于3人(答辩人员须为实践团队人员)。

2.答辩分为个人陈述与评委提问两个环节,个人陈述时长3分钟,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

3.答辩内容需紧扣团队社会实践主题,突出本团队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中的特色、亮点、成果及所思所悟。

4.答辩具体时间及PPT报送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五、结题验收

本次实践结题验收的最终成绩由答辩成绩(70%)、项目影响力成绩(20%)和指导教师随队情况(5%)及接收单位评价(5%)组成。

(一)答辩成绩

评委老师根据评审细则和项目结题材料,结合实践团队现场答辩情况进行评分,满分100分。

(二)项目影响力加分

1.中青校园网和省级官方媒体(如宁夏日报、宁夏新闻网等)对项目团队活动的相关报道(每篇加15分,最多累加45分)。

2.校外市县级官方媒体(如银川日报、西吉县融媒体等)和宁夏大学微信公众号的相关报道(每篇加10分,最多累加30分)。

3.青春宁大微信公众号的相关报道(每篇加5分,最多累加15分)。

4.书院微信公众号的相关报道(每篇加5分,最多累加10分)。

(三)指导教师随队情况加分

项目指导教师是否跟随团队参与实践调研,100分。

(四)评价加分

接收单位对实践项目的评价(签字盖章),100分。

六、评优表彰(10月上旬)

(一)校级优秀社会实践项目

依据综合结题答辩分数及加分项得分评选优秀社会实践项目。一等奖社会实践项目占参加结题答辩项目总数的5%,二等奖社会实践项目占比10%,三等奖社会实践项目占比15%

(二)校级优秀组织单位

评优考核采取积分排名的办法产生,以定性考核和量化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其中定性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定性标准为能够紧密围绕当年度学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工作有计划、总结;按要求做好活动的宣传、动员、鼓励、组织、申报、表彰等工作;注重指导老师的随队情况,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实践队员安全问题具有一票否决权。

(三)社会实践优秀个人

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由获得优秀社会实践项目的团队自主推荐,并报书院、学院团委审核通过,由各单位团委将最终确定的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名单报送至校团委。获得一等奖的社会实践项目团队,由团队内部推荐占团队总人数40%的社会实践优秀个人;获得二等奖的社会实践项目团队,由团队内部推荐占团队总人数30%的社会实践优秀个人;获得三等奖的社会实践项目团队,由团队内部推荐占团队总人数20%的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结题验收合格的社会实践项目团队,由团队内部推荐占团队总人数10%的社会实践优秀个人。

推荐可参考如下标准:

1.在实践活动中不怕苦、不怕累,躬身实践,能切实解决实践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2.圆满完成实践任务,对实践团队交代的工作尽职尽责。

3.在实践活动中担任临时功能性团支部委员,并认真履行职责,有突出表现的优先推荐。

(四)校级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

1.积极主动参与学生社会实践的组织及协调工作,指导学生开展实践活动及撰写实践报告。

2.积极参加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尽心尽力解决学生社会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较突出表现。

3.所指导的团队为优秀社会实践项目团队一等奖。

(五)第二课堂成绩加分细则

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顺利完成后,经审核通过并提交完整实践成果即可根据宁夏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课程评分细则获得相应第二课堂分值。

七、经费发放

结题验收合格的实践团队,由校团委按照《宁夏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经费管理办法》(宁大校发2025〕194号)给每个实践团队发放后续经费。未完成项目实践,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予发放后续支持经费,视情况对前期已发放的经费予以收回。

八、工作要求

(一)各团委须高度重视暑期社会实践总结工作,按要求组织各实践团队完成相关材料报送工作。积极指导本书院、学院社会实践团队注重实践成果的收集、总结和分享传播,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活动中优秀个人和事迹的宣传报道。

(二)各实践团队要深入挖掘社会实践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和典型。重视结题答辩,认真准备答辩PPT及解说文稿,准确高效展示项目的成果。

(三)对于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不合格,以及中途随意更换实践项目成员的实践团队,将不予结题验收。

人:常小童

联系电话:20610066006


附件:1.2026年宁夏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情况汇总表

      2.2026年宁夏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信息表

      3.2026年宁夏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成果格式要求

      4.2026年宁夏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量化考核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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