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2018年,我校以“青春大学习 奋斗新时代”为主题广泛开展了理论政策普及宣讲、国情社情区情观察、依法治国宣讲、聚焦精准扶贫行动、科技支农帮扶、教育关爱服务、美丽中国实践、文化公益行动、“致敬英雄”行动和“实践迎校庆”社会实践活动。为进一步巩固暑期社会实践成果,现我校就2018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结题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9月13日—21日)
(一)学院团委社会实践工作总结材料
各学院团委认真填写《宁夏大学2018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情况汇总表》(附件1),撰写本学院社会实践总结报告,凝练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基本情况(包括学生总人数、参加实践活动的学生人数、社会实践团队基本情况、实践报告上交率等)、主要成绩、创新举措、特点及存在的问题等内容。此项材料将作为评选2018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团委于2018年9月21日(星期五)前报送至文萃校区校团委104办公室。
(二)各项目团队社会实践活动结题材料
1.《宁夏大学2018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信息表》(附件2)。各项目团队须实事求是填写项目团队基本信息及实际参加社会实践人员名单,未参加社会实践的人员请勿填写。此项材料经与前期申报信息对比审核后将作为印发表彰文件及制作获奖证书的最终依据。
2.工作总结。项目团队工作总结要突出活动的前期准备情况、中期开展情况、后期总结情况等,要说明实践地点(具体到村镇)、时间节点等。具体格式见《宁夏大学2018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结题材料格式要求》(附件3)。
3.实践项目成果。实践项目团队整体完成的项目成果须以论文、调研报告或科研报告形式提交,字数在3000字以上;课题成果严禁抄袭,一经发现抄袭行为,取消该项目团队的经费报销、表彰奖励等。如未按照上述要求撰写和提交,结题验收一律视为不合格。具体格式见《宁夏大学2018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结题材料格式要求》(附件3)。
4.活动照片。项目团队需提交不少于5张有代表性的电子版实地照片,要求分辨率在1280×960以上(存为JPEG格式),须为实地调研图片,不得提交风景照和个人照片(团队在实践地合影除外),并对照片进行说明。电子版按要求放入同一文件夹,命名为“社会实践活动照片”,纸质版将照片插入word文档后打印。
5.《宁夏大学2018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经费报销表》(附件4)。各实践团队所报销的经费不得超过《关于宁夏大学2018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立项的通知》附件中所列的项目经费支持额度。
6.自选加分项(1分):项目团队指导教师点题。项目团队指导教师根据项目团队的社会实践的内容,对项目团队社会实践的主题和内容作以总结和点评,字数在100—300字左右。
7.自选加分项(1分):接收单位给予项目团队评语。
8.自选加分项(每篇1分):区内外媒体及团属新媒体平台对项目团队活动的相关报道。(需提交报纸原件或网站、报道截图)。
9.自选加分项(每项1分):其他支撑材料。(如实践团队实践过程中录制剪辑的视频资料或其他衍生产品等。)
以上材料(自选加分项除外)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五份,使用拉杆夹统一装订,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后于2018年9月21日(星期五)前报送至文萃校区校团委104办公室(以各实践团队为单位报送,按照上述顺序排序提交),电子版发送至:nxdxtwyouth@163.com。
二、材料汇总(9月下旬)
校团委对各学院及实践团队报送的材料进行汇总并初审,对不符合要求的实践团队材料进行反馈,各项目团队须及时修改后按规定时间再次报送。如材料仍不合格,取消答辩资格。
三、结题答辩(10月上旬)
1.答辩团队需自行准备PPT,答辩人数不多于3人。
2.答辩分为个人陈述与评委提问两个环节,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3分钟。
3.答辩需紧扣团队社会实践主题,突出本团队社会实践项目的特点、亮点。
4.结题答辩通过者予以结题,否则不予结题。
5.答辩具体时间及PPT报送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四、评定优秀(10月中旬)
(一)优秀社会实践项目
综合结题答辩分数及上报材料加分项评选优秀社会实践项目。一等奖社会实践项目占参加结题答辩项目总数的10%,二等奖社会实践项目占比15%,三等奖社会实践项目占比20%,优秀奖社会实践项目占比30%。
(二)优秀组织单位
根据各学院报送的《宁夏大学2018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情况汇总表》及各学院组建社会实践团队数量、各学院优秀实践项目数量综合评比,评选优秀组织单位。
(三)优秀指导教师
获得一、二、三等奖的社会实践项目,其团队指导教师直接获评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
(四)社会实践优秀个人
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由获得优秀社会实践项目的团队自主推举产生。获得一等奖的社会实践项目团队,由团队内部推选4名社会实践优秀个人;获得二等奖的社会实践项目团队,由团队内部推选3名社会实践优秀个人;获得三等奖的社会实践项目团队,由团队内部推选2名社会实践优秀个人;获得优秀奖的社会实践项目团队,由团队内部推选1名社会实践优秀个人。
社会实践结题验收结束后,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全校“实践归来话收获”社会实践成果汇报交流活动,对社会实践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和优秀成果进行表彰。
五、经费报销(10月中旬)
实践团队的经费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销,实践团队负责人作为报销人进行经费报销结算工作,结题验收合格的实践团队,由各学院将每个实践团队的经费支出明细(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及有效报销票据报送至校团委,各实践团队所报销的经费不得超过《关于宁夏大学2018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立项的通知》附件中所列的项目经费支持额度。经校团委审核,宁夏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以学院为单位直接到校计财处报销。不接受学生个人报销。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暑期社会实践总结工作,按要求组织各实践团队完成相关材料报送工作。要指导本学院社会实践团队注重实践成果的收集、总结和分享传播,充分利用新媒体和大众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活动中优秀个人和事迹的宣传报道。
(二)所有按要求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团队均可参与本年度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和优秀成果的评选。要深入挖掘社会实践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和典型。要重视结题答辩,认真准备答辩PPT及解说文稿,准确高效展示本团队的优势。
(三)逾期不能完成结题验收报送工作以及票据验收工作的,视为放弃。同时,对于纸质版及电子版资料不合格或不完善,以及中途随意更换实践项目成员的实践团队,将不予结题验收、不予报销社会实践经费、不予表彰奖励。
附件:
1.宁夏大学2018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情况汇总表
2.宁夏大学2018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信息表
3.宁夏大学2018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结题材料格式要求
4.宁夏大学2018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经费报销表
宁夏大学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