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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年终述职评议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2-1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

为落实校党委《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宁夏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大党发〔2020〕106号)精神,奋力推进我校学生会组织改革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年终述职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年终述职评议

(一)述职评议时间

2020年12月18日

(二)述职评议对象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校级学生会组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负责人。

(三)述职评议会组成人员

校级学生会组织述职评议会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

(四)述职评议方式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校级学生会组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需在述职评议会上进行现场述职,校级学生会组织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书面述职。

(五)述职评议内容

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校级学生会组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负责人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二、院级学生会组织年终述职评议

(一)述职评议时间

各学院团委于2020年12月25日前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完成年终述职评议工作。

(二)述职评议对象

院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院级学生会组织各部门负责人。

(三)述职评议会组成人员

院级学生会组织述职评议会以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团委、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等共同参与。

(四)述职评议方式

院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院级学生会组织各部门负责人需在述职评议会上进行现场述职。

(五)述职评议内容

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院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院级学生会组织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规范程序。学生会组织年终述职评议工作是深化学生会组织改革,推进我校团学工作改革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方式。各学院团委、学生会要高度重视年终述职评议工作,严格遵循述职评议程序,确保述职评议会人员构成符合要求,述职评议过程公开公正。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团委、学生会要充分利用学院团属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使青年学生广泛参与到学生会组织年终述职评议工作中,充分发挥学生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形成全员关注,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认真总结,注重实效。各学院团委、学生会须于12月28日前整理好“2020年学生会组织年终述职评议工作总结材料”,包括600-800字工作开展概述(包含时间、地点、参与人数、评议会情况与收获、媒体宣传等情况)、8-9张精选原图、短视频、文字总结材料,以学院团委名称命名后,压缩发送至校团委邮箱NXUSSU@163.com,文字总结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103办公室。

 

联系人:胡晓  联系电话:2061006(内线6006)

 

 

共青团宁夏大学委员会

宁夏大学学生会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