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级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校党委《关于印发< 关于推动宁夏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大党发〔2020〕106号)文件精神,推进我校学生组织工作改革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校级学生组织2020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0年12月24日-27日
二、考核对象
校级学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自评和互评相结合的方式,以校级学生组织各部门为单位自行开展。校级学生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员须进行现场述职,由本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在“校级学生组织2020年度考核评分表”(见附件)上为本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现场评分。团学工作先进个人由校级学生组织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分配名额,参考得分情况,综合考察确定人选。
四、评优比例
原则上团学工作先进个人人数不超过校级学生组织总人数的30%。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校级学生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年终考核工作作为加强学生组织工作人员思想引领、推进学生组织改革发展和总结本年度工作的重要任务进行落实,广泛动员全体工作人员参与年终考核工作。
(二)认真总结,注重实效。各校级学生组织须于12月28日前整理好“校级学生组织2020年度考核工作”总结材料,包括500-700字工作开展概述(包含时间、地点、参与人数、拟推团学工作先进个人人选、活动情况与收获)、5张精选原图。以上材料以学生组织命名打包发送至校学生会邮箱:NXUSSU@163.COM。
联 系 人:李宜轩
联系方式:2061007
附件:校级学生组织2020年度考核评分表
共青团宁夏大学委员会
宁夏大学学生会
2020年12月23日
附件下载:
附件:校级学生组织2020年度考核评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