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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在全校学生会组织开展“我为同学做件事”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04-1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校党委《关于印发< 宁夏大学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大党发〔202121)文件要求,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组织开展“我为同学做件事”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为同学做件事

二、活动时间

20214-12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建党百年 奋斗有我”党史学习教育

组建学生会、研究生会骨干党史宣讲团,为同学作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宣讲会;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心得交流分享会、研讨会;以“永远跟党走”为主题,举办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我来讲党史等活动,为同学学习党史营造氛围,解答疑惑,发挥贴近同学、覆盖广泛的组织优势,帮助同学接受政治教育和价值观熏陶,服务同学思想成长。

(二)开展“传承红色基因 勇挑时代重担”实践教育活动

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广泛开展科技论坛、创新作品展示、创业大讲堂、科普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组织动员同学积极参与“挑战杯”、“创青春”等创新创业活动;引导同学走出校园、走近基层,主动担当社会责任,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中发挥青年学生作用,以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广泛开展讲述党的故事、缅怀革命先烈、寻访红色地标、寻访英雄模范等系列实践活动;协助团组织开展三下乡返家乡、团员向社区(村)报到等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让广大同学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培育“自找苦吃”的精神,筑牢家国情怀,厚植理想信念。

(三)开展“倾听青年之声 帮助有效解决”学校治理体系共建活动

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要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畅通反馈渠道,广泛听取同学心声,准确把握同学思想动态,定期向学校党组织汇报情况,当好广大同学的代言人。组织学生代表积极参与校领导接待日、职能部门接待日、走近后厨等活动。坚持和完善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制,组织学生代表积极为学校改革发展建言献策,加强与学校党政部门的联系,跟进同学提案及建议的办理,主动向同学反馈办理结果。

(四)开展“志愿帮扶温暖人心 雷锋精神永驻校园”困难同学帮扶活动

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和志愿者组织要针对生活、学习和就业有困难的同学开展学业就业帮扶、身心健康维护以及生活困难援助活动。组织开展就业观引导、就业政策解读、岗位信息推介、朋辈心理健康辅导、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开展帮助家庭遭受重大变故、罹患重大疾病等特殊困难同学的募捐、志愿服务等工作。

(五)开展“两节”和“迎新季”系列校园文体活动

依托“两节”和“迎新季”系列校园文体活动载体,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体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举办国学讲坛、书香校园、青春诗会、艺术节、学生运动会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开展经典诵读、知识竞赛等思想性、艺术性、参与性俱佳的文化精品项目。以推动校园优良学风建设和服务学术科研为重点,拓展学术沙龙、讲座指导等活动形式。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助力同学全面健康发展。

(六)开展“投身新征程 建功十四五”和谐校园建设活动

各级学生会组织要加强对学生社团的联系服务,支持学生社团发挥专业和特长优势,申请承办学术科研、创新创业、文化体育等活动;要充分发挥学生会组织贴近广大青年学生的优势,及时发现、主动化解身边存在的同学关系不睦、师生交流不畅、后勤保障不善等矛盾纠纷。举办校史讲堂、学习小组等活动,倡导爱校荣校、尊师重教风气,营造师生和谐关系。广泛开展宿舍文化、班级互助、院系联谊等活动,引导同学和睦相处、共同成长。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我为同学办件事”对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政治意义,将其纳入到本年度党史学习教育计划中,并抓好落实。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要充分利用新媒体等手段广泛宣传,随时向校团委报送适用于新媒体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形成学史力行的校园文化氛围。

(三)认真总结,注重实效。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须在开展相关活动后一周内,及时向校团委报送总结材料,包括800-1000字活动开展概述(包含时间、地点、参与人数、活动情况与收获、媒体宣传等情况)、8-9张精选原图、短视频、文字总结材料以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名称命名后,压缩发送至校团委邮箱:2458219577@qq.com

人:胡晓

联系方式:20610636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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