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附属中学团委:
9月份是全区第38个“民族团结进步月”。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新时代全校青年民族团结工作发展,根据自治区团委《关于开展宁夏共青团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的通知》(宁团办发〔2021〕28号)要求,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的通知》(宁大办发〔2021〕88号)精神,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团员青年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团日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活动时间
2021年9月
三、活动内容
(一)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活动。各级团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通过集中研讨交流、专题学习培训、专题宣传宣讲等形式,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支部、进宿舍、进社团。迅速在全校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热潮。
(二)“民族团结故事我来讲”活动。各学院团委积极组织广大团员青年讲好民族团结红色佳话,通过一点一滴的小事,用一个个故事去感染人,激励人,在一个个真实的故事中让广大团员青年感受民族团结进步深入人心的力量。
(三)“我眼中的中华文化”主题活动。各学院团委通过主题征文,演讲比赛,专题研讨、参观实践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切实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按照学院党委及校团委部署要求,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扎实开展好此次主题团日活动,积极推动广大团员青年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切实担负起守好促进民族团结生命线的政治责任。
(二)注重宣传,及时总结。各学院团委要及时总结提炼此次主题团日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类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推广,选择本学院开展的1至2场主题活动,围绕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中的特色亮点和取得成效,深化宣传。各学院团委请于9月24日17点前将工作总结、图片资料等报校团委宣传部。
联系人:高媛
邮箱:NXDXTWXCB@163.com
联系电话:0951-2061662
共青团宁夏大学委员会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