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落实上级党组织、团组织相关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学校第七次党代会上提出的发展目标,深入了解当代青年学生的发展状况,及时掌握青年学生的思想动态,服务广大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经校团委研究,决定选聘部分优秀教师为校团委研究室研究员,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业务能力强、理论功底深、政策水平高、表达能力强,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围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要求,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两年以上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思想政治理论课、哲学社会科学课等教育教学的相关教师;
(四)热爱、熟悉共青团及青年学生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创新意识和开阔的工作视野,对共青团及青年学生工作有自己独到的认知;
(五)一般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取得公认的学术成就,主持重要青年研究类项目,在青年研究类期刊或相关学术期刊发表原创性研究成果。
二、选聘方式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选聘程序
(一)符合选聘条件,并且愿意承担校团委研究室研究员工作的教师填写《宁夏大学团委研究室研究员申报表》(见附件),并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于9月23日(星期四)前将纸质申报表报送至校团委106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至148376615@qq.com 邮箱。
(二)校团委对申报人选进行审定后正式聘用,并将审定后的名单在校团委网站、“青春宁大”新媒体公众平台予以公布。
四、其他事项
(一)校团委研究室研究员采取动态管理,每年 9月增补一次,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程序推荐和申报。
(二)校团委为研究室研究员颁发聘书,提供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研究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到研究室承接的各级各类课题之中;不定期开展集中课题申报,对于立项课题给予相应的配套资金支持;举行科研研讨、考察调研、学术沙龙等活动。
(三)校团委研究室研究员科研工作量按照宁夏大学相关要求执行。
联系人:肖功国 联系方式:2061063(6063)
附件: 宁夏大学团委研究室研究员申报表
共青团宁夏大学委员会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