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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近期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相关工作重点提示

时间:2022-09-16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团委:

根据自治区团委下发全区团的基层建设近期重点工作安排,为持续有力贯彻落实团中央对团的基层建设的整体安排部署,为了让各团委更清晰的掌握工作现状,明确努力方向,校团委依据日常工作和数据监测,就近期团的基层建设的重点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团委对照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抓好工作落实。

一、新生团组织关系接转及团员档案报送

(一)团员档案报送注意事项

1.各团委须以团委为单位收齐团员证及团员档案,并使用铅笔在入团志愿书封面左上角注明:学院(书院)、年级、专业、班级、学号等信息,用于材料准确归档。

2.各团委安排专人负责整理团员档案,严格审核并录入各团员相关信息,认真准确填写《宁夏大学2022年度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明细表》(附件1)《宁夏大学本科生档案材料交接清单》(附件2),具体要求如下:

1)按学号由小到大顺序录入;

2)入团志愿书齐全者在相应栏中画“√”;上述材料不齐全者在相应栏中画“×”;

3)如有2022级新生的团员证及团员档案在学籍档案中,在备注栏中填写“团关系在学籍档案中”字样;

4)表中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

5)《转接明细表》中审核人必须为各团委书记,填表人及审核人栏务必手工签字,并加盖各团委公章。

6)此表随新生团档案一同报送。不接受除此表外所有同学单独报送的团档案材料。此表一式两份,报送单位、接收单位各一份。

请各团委将团员证及入团志愿书分开整理上报(入团申请书夹在志愿书内)须按学号顺序由小到大排放,并注明团委名称,于2022109日(星期日)前报送至文萃校区校团委组织宣传部(109办公室)。

请各团委根据核实的纸质版档案材料将2022级新生团员的信息录入到智慧团建系统中,校团委将于1015日前对各团委录入情况进行核实。

二、团费收缴

(一)各团委通知所辖范围内本科及研究生团支部,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收缴团费并将团费汇总到各团委。

(二)各团委将收缴的团费转入宁夏大学账户。账户名114010188900011157

(三)各团委将转入宁夏大学银行账户的收据凭证(ATM机转账需到银行柜台开具正式盖章凭证)1015日前交到文萃校区校团委组织宣传部(109办公室)。

注:团费以年为单位进行收缴,学生团员每人每年2.4元。

三、新生团支部建立

(一)按照宁夏大学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建设2022级新生团支部,突出以班级团支部为核心的班集体建设,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支部委员会的组成须按照《关于深化推进宁夏大学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建设的通知》的要求设置,并按相关要求进行换届选举。

(二)各团委指导班级团支部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规范做好团员发展、团费收缴、团情统计、推优入党、智慧团建等基础团务工作。加强团员教育管理,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工作。

(三)各团委指导班级团支部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中青发〔20175)规定,规范开展组织生活,明确团员大会、支委会、团小组会的议事范围和决议权限,严格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和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定期组织团员上好团课,创新团日活动的形式载体,提高团支部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四)请各团委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团支部委员会设置工作,认真填写《宁夏大学班级团支部委员信息统计表》(附件3),于1015日前将纸质版上报至校团委组织宣传部(10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NXDXTWZXB@163.com

四、新发展团员工作

(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发展任务。各团委要按照分配的编号,根据一人一号的原则,于10月底前完成发展团员工作,于1020日前,将信息完整准确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所有发展编号必须全部使用并全部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二)严格发展团员程序。认真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发展团员十步走”图解、“《入团志愿书》填写规范说明”,“发展团员流程图”。按照年满14周岁入团的规定,新发展团员必须年满十四周岁零3个月,其中含不少于3个月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未满14周岁入团的团员,取消团籍,重新发展。

(三)合规补办入团资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明确,团员档案遗失或不完整的,一般由其隶属团组织或入团时所在单位团组织出具证明,团员身份核实无误的,可按程序补办团员登记表、团员证等作为团员身份证明,不补办入团志愿书。

五、“学社衔接”工作

9月底前及时完成“学社衔接”及“升学衔接”工作。924日前,各学院“学社衔接”和“升学衔接”率至少达到90%以上,10月底前,全面完成毕业生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学社衔接”和“升学衔接”率均实现100%

六、组织化开展学习教育实践

9月底前推动基层团支部(含新生团支部)完成“党的青年运动史”“建团100周年大会精神”“新时代的伟大成就” 三个专题的学习,确保团支部参学覆盖率达到 100%

七、做好不符合团章规定年龄入团问题处理工作

各团委要根据《关于不符合团章规定年龄入团问题处理办法》,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和整改落实,督促个团支部于1115日前基本完成存量团员的认定工作,并将团员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同时将纸质版工作报告上报至校团委组织宣传部(10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NXDXTWZXB@163.com。详细操作见《关于重新认定入团时间团员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的操作说明》(附件4

八、做好教职工团组织和教职工团员摸排工作

按照自治区团委《关于在全区开展学校领域教职工团组织摸排和新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团委全面核查、摸排本单位教职员工团员和团组织建设情况,并填写《宁夏大学教职工团组织和团员摸排表》(附件5),于9月1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NXDXTWZXB@163.com纸质版9月19日上报至校团委组织宣传部(109办公室)

九、做好宁夏大学共青团改革评价工作

按照自治区团委工作要求,将于10-12月开展2022年学校共青团改革评价工作。请各团委严格按照《宁夏大学共青团改革评价实施方案》要求,提前着手开展2022年共青团改革评价工作。


附件:1.宁夏大学2022年度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明细表

2.宁夏大学本科生档案材料交接清单

3.宁夏大学班级团支部委员信息统计表

4.关于重新认定入团时间团员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操作说明

5.宁夏大学教职工团组织和团员摸排表


                                                               共青团宁夏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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