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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2022年秋季学期述职评议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1-1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青联十三届全委会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的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严格执行《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和《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宁夏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大党发〔2020106号)的规定,奋力推进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改革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2022年秋季学期述职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述职评议

(一)述职评议对象

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二)述职评议会组成人员

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述职评议会以学生代表为主,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

(三)述职评议方式

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需在述职评议会上进行现场述职,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负责人进行书面述职。

(四)述职评议内容

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二、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述职评议

(一)述职评议时间

各学院(书院)团委于20221130日前指导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完成述职评议工作。

(二)述职评议对象

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三)述职评议会组成人员

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述职评议会以学生代表为主,学院(书院)党政领导、团委等共同参与。

(四)述职评议方式

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需在述职评议会上进行现场述职。

(五)述职评议内容

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三、院级学生会集中述职评议考核

(一)述职评议方式

院级学生会执行主席需进行现场述职

(二)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

考核委员会以宁夏大学学生会委员会委员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学生会主席团等共同参与。

(三)考核要求

现场述职通过PPT进行展示,时间控制在4分钟以内,同时于113017时前提交1500word版述职报告至校学生会邮箱NXUSSU@163.com,文件命名为“XX院学生会2022年秋季学期述职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规范程序。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述职评议工作是深化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改革,推进我校团学工作改革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方式。各学院(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要高度重视述职评议工作,严格遵循述职评议程序,确保述职评议会人员构成符合要求,述职评议过程公开公正。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要充分利用学院(书院)团属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使青年学生广泛参与到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述职评议工作中,充分发挥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形成全员关注,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认真总结,注重实效。各学院(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须于113017时前整理好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述职评议工作总结材料,包括1500word版述职报告(文件命名为“XX院学生会2022年秋季学期述职报告”,研究生会不需提交)和600-800字工作开展概述(包含时间、地点、参与人数、评议会情况与收获、媒体宣传等情况)、8-9张精选原图,院级学生会材料压缩发送至校学生会邮箱NXUSSU@163.com院级研究生会材料压缩发送至校研究生会邮箱nxuyjs2022@163.com,压缩包以“XX院学生会/研究生会2022年秋季学期述职评议材料”命名。

联系人:罗宜恒 马文丽

联系电话:2061007(内线6007



共青团宁夏大学委员会

宁夏大学学生会

宁夏大学研究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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