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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在全校共青团召开“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时间:2022-11-3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团委:

为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把学校广大团员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汇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更好的团结引领广大团员紧跟党奋进新征程、夺取新胜利按照共青团中央“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共青团中央关于全团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要求,今年年底前,每个团支部应开展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通过专题组织生活会,教育引导广大团员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为严格规范会议程序,确保会议质量,现将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题

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

二、目标要求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联系团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交流学习体会、对标先进标准、查找差距不足、激发责任担当,教育引导广大团员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模范、五个带头”为成长指引和实践要求,争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生力军。

三、时间安排

202211月至12月

四、参加范围及组织形式

全体共青团员(含2022年新发展团员)。组织生活会以团支部为单位采取线上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结合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同步开展。

五、会议程序

(一)开展会前学习

团支部应组织学习,筑牢团员思想基础。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团员重点学习以下内容:①党的二十大报告;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③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会前学习应在12月5日前完成。

(二)查找差距不足

团员要重点对照党的二十大确定的战略目标和重大任务,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共青团员的一系列要求和希望,对照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分享体会、查找不足、改进提高。大学生团员要侧重突出树立投身国家重大战略和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职业观、事业观;中学生团员要侧重突出校准人生成长航向,树立远大理想。

(三)召开组织生活会

1.在充分准备的前提下,召开组织生活会。因疫情防控原因,采取视频会议等线上方式进行,强化示范带动。专职团干部至少参加 1个团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2.支部团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先以团小组为单位召开,团员交流发言,再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总结,会上原则上只安排支部书记、委员、团小组长进行发言。支部团员人数较少的,可由基层团委统筹,相邻相近的若干团支部联合召开。

3.组织生活会实到人数应不少于支部团员总数的 2/3。团员因故不能到会或流动团员较多的团支部,均采取网络会议形式开展。具备条件的会场应悬挂团旗。

4.组织生活会应邀请本级党组织负责人、上级团组织负责人、班主任(辅导员)、教师党团员等参与指导。

5.组织生活会应按照以下基本流程规范召开:

①唱团歌;

②团支部书记汇报团支部今年开展“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情况,特别是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和组织生活会准备情况,并结合团支部工作和个人实际交流体会认识;

③团支部委员、其他团员依次发言,交流心得体会,分析思想道德和学习工作方面的不足及努力方向;

④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民主测评投票;

⑤上级团组织负责人或本级党组织负责人点评讲话;

⑥重温入团誓词。

6.保留团籍的党员,已参加党内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可不参加团内专题组织生活会;未参加的,应参加团内专题组织生活会。保留团籍的党员可不参加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自愿参加者不限。

(四)评价与结果运用

1.坚持民主集中制,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围绕“有信仰、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五个方面,采取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先进性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团员年度教育评议等次的主要依据。

2.在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支委会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团委批准。

3.确定评议等次,应注意“看票不唯票”,评议学生团员重点防止唯分数、唯成绩。评议等次作为下一年度团籍注册、优秀团员和团干部评选、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

4.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 30以内。触发《分领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负面清单”情形的,年度不得评优,团组织应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5.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或上级团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暂缓团籍注册。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团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的督促和指导,针对支部实际作出具体安排,确保组织生活会取得实效。

(二)强化团支部书记责任。团支部书记是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会前准备工作,准备不充分的,不要匆忙开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心得、装样子、走过场等现象,切实维护团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

(三)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各级团组织应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前提下,采取线上视频会议的形式开展,同时做好记录。

(四)完善智慧团建系统录入。12月 12日前,组织生活会应召开完毕,要做好相关材料归档。组织生活会情况和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情况于12月13日前分别在“智慧团建”系统记载、录入,并作为支部对标定级的评价内容。


附件:分领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


共青团宁夏大学委员会

2022年11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