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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会组织述职评议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2-1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严格落实《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中青联发〔2023〕3号)和《关于推动宁夏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宁大党发〔2020〕106号)的要求,结合《关于公布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学生干部培养赋分标准的通知》(宁大学工委〔2023〕11号)的规定,现将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会组织述职评议和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

(一)述职评议对象

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部门负责人。

(二)述职评议会组成人员

校学生会、研究生会述职评议会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团委等部门共同参与。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述职评议会以学生代表为主,书院党政领导、团委等共同参与。

(三)述职评议方式

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需在述职评议会上进行现场述职,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负责人一般进行书面述职,也可结合实际进行现场述职。

(四)述职评议内容

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五)集中述职评议

1.述职评议方式

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执行主席代表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进行整体工作的现场述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述职评议会组成人员

述职评议会以宁夏大学第二十五届学生会委员会、第二届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为主,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学生会主席团、研究生会主席团等共同参与。

3.述职要求

现场述职可通过文稿演讲、PPT展示、视频放映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展示工作成果,时间需控制在5分钟以内。

二、考核

(一)考核对象

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全体成员

(二)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

校学生会、研究生会考核以主席团为主,校团委等部门共同参与。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考核以书院团委为主,书院党委共同参与。

(三)考核方式

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分别根据《宁夏大学学生会考核办法》、《宁夏大学研究生会考核办法》对本级进行考核,分别根据《宁夏大学院级学生会考核办法》、《宁夏大学院级研究生会考核办法》对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开展考核。

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应根据书院党委、团委审议通过的考核办法,在书院党委领导、团委指导下多角度、多方面、多形式、多维度开展考核工作。

(四)考核内容

从组织建设、宣传工作、活动开展、材料归档等方面对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整体工作、主席团及部门工作、各类职务的学生会骨干个人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考核。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规范程序。学生会、研究生会述职评议及考核工作是深化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改革,推进我校团学工作改革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方式。各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要高度重视述职评议及考核工作,严格遵循述职评议及考核程序,确保述职评议会及考核委员会人员构成符合要求,述职评议及考核过程公开公正。各书院团委应于2023年12月20日前指导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完成述职评议工作,2024年1月10日前指导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完成考核工作。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要充分利用书院宣传平台广泛宣传,使青年学生广泛参与到学生会、研究生会述职评议及考核工作中,充分发挥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形成全员关注,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认真总结,注重实效。各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须于2023年12月20日17时前整理好学生会、研究生会述职评议工作总结材料(详见附件1),压缩包以“××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2023年秋季学期述职评议材料”命名;2024年1月10日17时前整理好学生会、研究生会考核工作总结材料(详见附件2),压缩包以“××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2023年秋季学期考核材料”命名。院级学生会材料发送至校学生会邮箱NXUSSU@163.com,院级研究生会材料发送至校研究生会邮箱nxuyjs2023@163.com


联 系 人:任翔宇  刘晨昱

联系电话:2061007(内线6007)  15695008600


附件:1.述职评议材料清单

      2.考核材料清单


共青团宁夏大学委员会

宁夏大学学生会   

宁夏大学研究生会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