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委:
按照《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团组字〔2021〕1号)和团区委相关工作要求,结合《2023年度宁夏大学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评估指引》(宁大团发〔2023〕160号),现就召开2023年度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
二、会议地点
贺兰山校区德勤楼六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各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团组织负责人(教师);
(二)除以上述职人员外,各团委还需组织团委副书记(学生)、团支部书记代表及功能性团支部书记各一名参加评议会。
四、会议要求
(一)按照会议时间,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签到入场,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
(二)请参会人员着便装佩戴团徽,在指定区域就座,并将通讯工具调至静音或关机状态,保持会场良好秩序。
联 系 人:张光旭
联系电话:0951-2061063(6063)
共青团宁夏大学委员会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