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委:
根据自治区团委2023年度团内统计工作安排,为减轻基层负担,按照“能监测、不填报,非必要、不填报”的原则,以依托“智慧团建”系统监测为主,线下填报作为补充。现就开展2023年度团内统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线下填报内容
表1-1:未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团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表1-2:未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基层团组织基本情况统计表
表2:团干部和其他各类骨干力量基本情况统计表
表3:各级“两红两优”表彰情况统计表
表4:给予团员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情况统计表(如无可不进行填写)
二、工作要求
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规定:“团组织在团内统计等工作中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各团委要认真学习填报各项说明后再填写,务必检查准确、核实准确、汇总准确,因不严不实、数据错误导致的后果由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承担。
2.各团委将统计表电子版所有表格压缩并注明团委名称后于1月12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校团委组织宣NXDXTWZXB@163.com邮箱,纸质版(加盖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报送校团委109室。
联系人:张光旭
联系电话:2061063(6063)
附件:团内统计工作相关表格
共青团宁夏大学委员会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