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书院团委: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宗旨,引领青年学子返回家乡参与实践服务家乡建设发展,在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等各领域各方面工作中争当排头兵和生力军,把青春播撒在民族复兴强国建设的伟大征程上,用实际行动在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中贡献青春力量。根据团中央、团区委的有关安排,现将宁夏大学2024年大学生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以下简称“返家乡”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青春之名、赴家乡之约
二、活动时间
2024年寒假
三、实践内容
1.政务实践。深入地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线岗位,承担具体工作。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企业实践。通过专业方向与企业岗位需求的双向匹配,动员学生参与家乡企业实际工作。
3.乡村振兴。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在实践地团委的统筹下,参与开展乡村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实践活动。讲好乡村振兴故事,助力美丽乡村、文明乡村、善治乡村建设。
4.公益服务。通过志愿服务等方式,在农村、社区以及青年之家、四点半课堂等等基层一线场所,开展扶贫济困、扶弱助残、敬老爱老、生态环保、课业辅导、服务群众等工作,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5.社区服务。结合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相关工作安排,广泛开展社区实践。主动向村、社区和青年之家报到,在乡镇团委和村、社区团组织的统筹下,就近就便编入志愿者组织、青年突击队等,通过多渠道力所能及地参与基层治理日常工作。
6.兼职锻炼。担任乡镇团委及村、社区团组织等基层团组织的兼职干部,参与相关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7.文化宣传。探究家乡特色文化,用好家乡丰富资源,讲好家乡生动故事,开展多种形式特别是生动活泼的理论宣讲、文化宣传和网络直播等活动,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8.网络“云实践”。发挥移动互联网和智能网络平台的作用,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乡村振兴等领域入手开展社会调查,形成乡村调查报告等实践成果。
9.学校专项实践。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学生参加由本科生院立项的寒假生源中学招生宣传专项实践活动。
四、参与方式
1.信息获取:关注“创青春”微信公众号和家乡所在地的省、地市、县区的团组织微信公众号,阅读“返家乡”系列相关推文。
2.报名申请:在“创青春”微信公众号的“服务平台”—“返家乡”栏目入口登录“返家乡社会实践岗位对接系统”,按分类、区域搜索岗位信息,确认选择合适的岗位后,填报并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审核和系统提示信息,按信息指示开展后续操作。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录取。
3.参加实践:返乡后按照当地团委和用人单位要求,及时了解岗位、认知岗位、适应岗位,加强学习,高质量完成岗位任务;要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保守秘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积极主动参与具体工作,彰显新时代青年大学生的精神面貌和责任担当。
4.记录成长:关注“创青春”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将实践日记、体会制作成文案和短视频,通过后台留言方式或@的方式参与投稿;及时与校院团委、指导教师、朋辈同学等分享交流,向更多的同学老师宣传展示自己的家乡。
5.总结分享:做好实践总结思考,对返乡实践中形成的优秀成果可以邀请指导教师做进一步提升挖掘,转化成学术型实践成果或活动型实践成果。积极参加各级团组织开展的总结交流活动以及“返家乡”社会实践个人和团队评先推优活动。活动详情可点击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8uozlxX_-XgbAfvgS7zWyg),查看团中央具体通知要求。
五、学分认定
1.本次寒假实践情况(不限于“返家乡”实践)将作为实践学分认定的重要依据(相关表格见附件)。实践前由学生向书院团委提交活动申请表(附件1),书院团委汇总(附件2)后,于1月12日前将汇总表发送至校团委邮箱NXUTWKJSJB@163.com提交备案。
2.实践结束后由学生在开学后两周内按要求向书院团委提交总结性、验证性材料登记表(附件3-7),书院团委汇总(附件8)核查后初步认定学分,并将以上材料于3月15日前命名为“XX书院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预计情况统计”发送至邮箱:NXUTWKJSJB@163.com,纸质版材料提交校团委审核。
3.社会实践类课程由校团委科技实践部统筹管理,各书院团委科技实践部,团支部科技实践委员统筹联动,本科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1次社会实践活动(包括“三下乡”、“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和其他由各级共青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参加上述活动并顺利完成后,经审核通过并提交完整实践成果及证明即可获得相应分值。
4.社会实践活动及成果不参与组织方评奖的,参加院级、校级、省级、国家级社会实践且按要求完成社会实践总结及相关成果(如调研报告)的个人分别计10分、20分、30分、40分;集体参与的,其成员按上述标准减半计分。如获得优秀个人或集体等表彰的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计10分。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书院团委要有序动员学生积极参与,结合专业所学开展实践,及时收集、汇总学生在实践活动中的相关宣传素材,营造良好实践氛围。
2.返回家乡,就地就近。坚持“返回家乡,就地就近”原则,学生需在征得家长同意的前提下自愿参与。
3.遵规守纪,确保安全。学生在实践过程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管理。跟进了解实践学生的工作情况,提醒学生注意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
联系人:常小童
联系电话:2061006(6006)
附件:宁夏大学学生个人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相关表格
共青团宁夏大学委员会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