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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宁夏大学“沙枣花香”大学生艺术团工作人员的通知

时间:2024-02-29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书院团委、学生会:

为深化组织改革,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组织队伍建设,切实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听党话、跟党走。根据《宁夏大学“沙枣花香”大学生艺术团工作人员聘任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公开遴选宁夏大学“沙枣花香”大学生艺术团工作人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宁夏大学“沙枣花香”大学生艺术团的选用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坚持品学兼优,突出政治标准,注重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方式,实行聘用制,可连选连任。

二、遴选岗位

宁夏大学“沙枣花香”大学生艺术团副团长1名

综合事务部主要负责人1名

综合事务部负责人1名

综合事务部工作人员1名

三、遴选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在籍的2021级、2022级和2023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遴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2.道德品行端正。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谦虚、公正公平、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工作作风扎实。公道正派,求真务实,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具有较强的领导、组织、管理、协调、表达能力及一定的行文能力,具有创新、实干、奉献精神,能够胜任本职工作。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4.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达到班级所在排名的前50%,具有认真、进取、勤奋的学习态度,具有改革、竞争、开拓创新等意识,学有余力、学业优良;入学以来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5.宁夏大学“沙枣花香”大学生艺术团副团长至少具有两年的学生工作经验;综合事务部主要负责人与负责人至少具有一年的学生工作经验。

四、遴选流程

(一)遴选报名

各书院团委、学生会须广泛动员、大力宣传,认真审核把关遴选者资格条件。遴选工作采用书院推荐报名的方式,所有遴选学生需填写《宁夏大学“沙枣花香”大学生艺术团竞聘推荐表》(见附件)并附带2022-2023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单加盖公章。相关材料由书院团委、党委盖章后于3月8日16: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校团委12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至nxdxdxsyst@163.com,逾期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

(二)资格审查与考核

宁夏大学“沙枣花香”大学生艺术团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后,进行必要的考核,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三)试用与聘用

通过考核的人员,宁夏大学“沙枣花香”大学生艺术团将对其进行必要的考察和相关信息的核实,考察结束后,将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如无异议,试用1个月,试用期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任用。工作期间表现突出者优先选拔参加外出学习、对外交流等活动,任期届满考核优秀者授予相关荣誉称号。

联系人:程静雯   联系电话:13299511591


附件:宁夏大学“沙枣花香”大学生艺术团竞聘推荐表


共青团宁夏大学委员会

宁夏大学“沙枣花香”大学生艺术团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