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书院团委: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青年志愿者管理,激励我校青年志愿者充分利用假期时间投身志愿服务活动,根据《关于印发<宁夏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补录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宁大团发〔2023〕89号)相关规定,现对寒假学生自行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进行“第二课堂成绩单”志愿服务学时补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录对象
宁夏大学青年志愿者
二、补录范围
本次志愿时长补认定工作针对寒假(1月15日—2月23日)期间学生参加地市级以上会展赛事、文化传播、环境保护、支教调研、社会关爱等志愿服务活动或获得地市级以上志愿服务活动表彰,“返家乡”“扬帆计划”等社会实践活动按照社会实践“第二课堂”相关规定认定。
提交时间
2024年3月1日-3月6日
三、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将纸质版《志愿时长补录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支撑材料提交到各书院团委。
(二)书院初审。各书院团委安排沙枣树志愿者协会分会根据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材料以书院团委为单位,于3月5日(星期二)下午17:00前将志愿时长补录汇总表(附件2)和个人申请表纸质版材料,盖书院团委公章后报送至校团委(大学生活动中心)132办公室,电子版汇总表和个人申请表以书院命名后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szszyzxh@163.com,逾期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申请。
(三)学校终审。校团委、校沙枣树志愿者协会对各分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终审,通过终审认定的名单经校团委分管志协工作负责老师审核提交至第二课堂认证管理中心,认证管理中心对终审结果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复核并于3月11日前完成志愿时长录入工作。学校将进一步做好全校志愿服务时长信息化管理,促进学校志愿服务信息化发展,鼓励全体青年志愿者集中开展“志愿汇”平台和学校“第二课堂”青年志愿者注册工作,通过申请“第二课堂”“志愿汇”等信息化平台精准记录志愿服务时长。
四、注意事项
1.本次补录需由学生本人提供相关证明,证明中需注明参与活动的名称、服务地点、服务内容、服务起止时间、服务总时长等,同时需加盖单位公章,手写材料不予认可。证书原件或表彰文件等无具体活动时长证明的材料最多只可认定5学时,内附具体时长的证明材料认定上限为24学时。
2.志愿服务活动证明及表彰文件原则上只认可由党政机关(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也包括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颁发提供的及党政机关授权(需提供授权文件)提供的并加盖公章;非党政机关的社会组织和团体单独授予的志愿服务活动证明,原则上不予认定。
3.辅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志愿服务活动招募文件或通知、志愿服务活动照片视频、志愿者名单、志愿者证等能够证明志愿服务活动真实存在的材料。志愿者须至少提供5张以上辅证材料照片。(注:所有材料须按照以上顺序固定好后将纸质版原件交到各书院志协分会,复印件不予认可。)
4.自本通知下发后,各书院团委、志协分会需及时转发通知并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如因书院团委或志协分会转发不及时导致无法补认定的问题,后续不再予以处理。
5.学时补录申请和所提交材料须确保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若有虚报一经查实将不予认定,并通报书院团委。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相关负责人。
联 系 人:吴海娟 联系电话:17811276676
附件:1.志愿时长补录申请表
2.志愿时长补录汇总表
共青团宁夏大学委员
宁夏大学沙枣树志愿者协会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