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竞聘宁夏大学“沙枣花香”大学生艺术团工作人员的通知

时间:2022-11-2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规范和加强我校艺术团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发挥艺术团的文艺带头作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活跃文化育人氛围,展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健康向上的校园生活,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公开竞聘宁夏大学“沙枣花香”大学生艺术团工作人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聘对象和原则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工作人员的选用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坚持品学兼优,突出政治性,注重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方式,实行聘用制,每届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

二、竞聘岗位

执行团长1名,副团长2名,综合事务部主要负责人1名、工作人员2名,各分团团长1名、副团长1名等岗位,具体岗位详见《宁夏大学“沙枣花香”大学生艺术团竞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竞聘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一定的理论及政策水平;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准,以身作则,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和感召力;

3.学习成绩优良,截止目前无不及格课程,注重体育锻炼,保持身心健康,入学以来\上一学年\上一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本专业/班级前50%以内;

4.热爱学生工作,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奉献精神和开拓精神,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不计较个人得失,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学生工作任职经历者优先;

5.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注重在实践中锻炼提高自身素质,并注意改进工作方法;

6.有正义感,敢于同一切损害集体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

(二)其他任职条件

1.竞聘艺术团执行团长岗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2019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3)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校级学生组织或院级团委、学生会工作经验,且担任校级学生组织或院级团委、学生会负责人及以上职位。

2.竞聘艺术团副团长岗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2019级或2020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3)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校级学生组织或院级团委、学生会工作经验。

3.竞聘艺术团综合事务部主要负责人岗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具有一年以上(含一年)校级学生组织或院级团委、学生会工作经验

4.竞聘艺术团行政办公室综合事务部工作人员岗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具有团学工作经验半年以上

5.竞聘艺术团分团长及副团长岗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具有高度责任心和较高专业技能水平;

3)热爱艺术团工作,有艺术团工作经历者优先。

(特别说明:本学期开学至今工作经验计为半年工作经验)

四、竞聘流程

(一)竞聘报名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须广泛动员、大力宣传,认真审核把关竞聘者资格条件。竞聘工作采用学院团委推荐和个人自荐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竞聘学生需填写《宁夏大学“沙枣花香”大学生艺术团竞聘推荐表》(附件2)并附成绩单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表,以学院为单位于12117:00前将电子版推荐表(扫描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nxdxdxsyst@163.com,无需报送纸质版。

(二)资格审查与考核

艺术团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相应形式的考核,具体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三)试用与聘用

通过考核的人员,艺术团将对其进行必要的考察和相关信息的核实,考察结束后,结合竞聘者是否服从岗位调配,最终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如无异议,试用1个月,试用期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任用。工作期间表现突出者优先选拔参加外出学习、对外交流等活动,任期届满考核优秀者授予相关荣誉称号。

五、待遇保障

按照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有关规定,发放聘书、综合素质测评分数,按规定参与相关评奖评优。


联系人:蒋宇欢

联系电话:2062773(内线:7773


附件:1.竞聘岗位一览表

            2.竞聘推荐表



 共青团宁夏大学委员会      

宁夏大学学生会         

宁夏大学“沙枣花香”大学生艺术团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