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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校学生会工作人员的通知

时间:2023-02-2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书院团委、学生会:

为落实《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宁夏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大党发〔2020〕106号)要求,现就公开遴选校学生会工作人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学生会工作人员的选用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坚持品学兼优,突出政治标准,注重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方式,实行聘用制,可连选连任。

二、遴选岗位

校学生会主要负责人负责人工作人员若干名

三、待遇保障

学生会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按照相关规定,依据考核和评议结果择优提名,具体享有下列权利:

1.参与学校教育和管理事务,参与有关学生事务的协商工作;

2.为达到相关工作要求的工作人员开具工作证明以及学校制度规定的相应综合测评加分“第二课堂”学分等基础待遇保障;

3.在各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团学工作先进个人”“学生会优秀工作者”等评优评先和推优入党中,在满足基本条件的情况下择优提名并向学院党组织推荐

4.择优推荐至全国学联、宁夏学联等更高一级学联学生会组织中任职;

5.择优提名参加各级青马工程”、大学生骨干培训班等相关培训和学习;

6.优先参加各级项目化大型志愿服务活动,并获得相应“第二课堂”学时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1.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且为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工作人员;

2.主要负责人人选需为20202021级在校本科生且具有年以上在校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3.负责人人选需为2021级或2022级在校本科生且具有半年以上在校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4.工作人员人选需为2022级在校本科生具备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遴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2.道德品行端正。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谦虚、公正公平、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工作作风扎实。公道正派,求真务实,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具有较强的领导、组织、管理、协调、表达能力及一定的行文能力,具有创新、实干、奉献精神,能够胜任本职工作。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4.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认真、进取、勤奋的学习态度,具有改革、竞争、开拓创新等意识,学有余力、学业优良上一学年/学期/入学以来综合成绩排名应在专业(班级)前30%,课程不及格现象(不含通识选修课)

、遴选流程

(一)竞聘报名

遴选工作采用个人自荐后学院书院推荐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填写“校学生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推荐表”(见附件),附上一学年成绩单和上一学年专业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表并交至院团委处。各院团委在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的基础上做好审核把关工作,从本院自荐参加遴选的本科生中推荐至少1名优秀学生干部参加遴选。相关材料由院团委盖章后于3317:00前以书院为单位统一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校团委130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至NXUSSU@163.com,逾期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

(二)资格审查与考试

团委校学生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布考试人员名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三)试用与聘用

通过考试的人员,校团委、校学生会将结合工作实绩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结合报名人员是否服从岗位调配最终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如无异议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任用。

联系人: 蒋宇欢 罗宜恒

联系方式:2062773(内线7773


附件:校学生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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